宿州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分别列出问题清单、“治察”清单和制度清单,让专项治理在清单上有序推进。
一是细化问题清单。在梳理分析信访举报件、到基层走访调研和征集市直各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明确监督和查处方向,列出问题清单,涵盖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收费和收红包、购物卡等21种突出问题。
二是开列“治察清单”。充分发挥专项治理和市委巡察的叠加效应。目前市委已对42个部门(单位)完成三轮巡察。针对巡察发现问题,列出“低保、扶贫资金、危房改造资金、三资管理”四个专项治理清单。根据专项治理成效和当前重点工作,列出扶贫专项巡察清单。2016年7月在5个县(区)启动扶贫工作专项巡察,目前该工作正在稳步开展。
三是健全制度清单。市委管全局,印发《中共宿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宿州市开展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市纪委严把专项治理源头,出台《宿州市纪检监察机关重要案件线索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强化落实力度,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完善信访、民政、财政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印发《关于乡镇(街道)纪检监察资源重组的指导意见》;着眼查处结果运用和治未病,出台“一案双查”办法、谈话函询、“两个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完善了从部署到落实的一系列工作制度。
自2015年6月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以来,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754起,给予党政纪处分586人,移送司法机关64人。(宿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