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书香】“室陋”而心不移的刘禹锡

2016-10-13 16:30

“山不在高、有仙则灵;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刘禹锡的《陋室铭》如今早已成了家喻户晓的“名文”,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其实这篇名文却是被'气'出来的。

刘禹锡(约772—约842年),字梦德,彭城人,唐代著名诗人。唐宪宗登基,被贬谪地方,先后任朗州司马、连州刺史、夔州刺史。唐敬宗即位,长庆四年,刘禹锡自夔州量移和州,任和州(今安徽和县)刺史,宝历二年离和州回京,在和州刺史任上两年多时间。

刘禹锡因在任监察御史期间,曾经参加了王叔文的“永贞革新”,反对宦官和藩镇割据势力,革新失败后,被贬至安徽和州刺史。和州知县看人下菜碟,见刘禹锡是从上面贬下来的“软柿子”,就故意刁难。先安排他在城南面江而居,刘禹锡不但无怨言,反而很高兴,还随意写下两句话,贴在门上:“面对大江观白帆,身在和州思争辩。”和州知县知道后很生气,吩咐衙里差役把刘禹锡的住处从县城南门迁到县城北门,面积由原来的三间减少到一间半。新居位于德胜河边,附近垂柳依依,环境也还可心,刘禹锡仍不计较,并见景生情,又在门上写了两句话:“垂柳青青江水边,人在历阳心在京。”

那位知县见其仍然悠闲自乐,满不在乎,又再次派人把他调到县城中部,而且只给一间只能容下一床、一桌、一椅的小屋。半年时间,知县强迫刘禹锡搬了三次家,面积一次比一次小,最后仅是斗室。想想这位势利眼的知县,实在欺人太甚,遂愤然提笔写下这篇超凡脱俗、情趣高雅的《陋室铭》,并请人刻上石碑,立在门前。追忆此段经历,刘禹锡说:“受谴时方久,分忧政未成。比琼虽碌碌,于铁尚铮铮。”虽长期贬谪远州,然所忧心者是自己的政治抱负没有实现,而颇值得安慰的是自己仍保持着正直的品格、操守。

当前社会,部分党员干部在改革的浪潮中迷失了自我,曾任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供水总公司总经理的马超群,被查出拥有房产68套,其中7套位于北京;广州“房哥”张建华,在担任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荔湾区分局产权地籍科工作人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骗购经济适用房17套;陕西神木县“房姐”龚爱爱伪造多个户口信息,仅以龚仙霞的身份在北京就拥有房产41套住房,面积超过9000平方米。在这些典型案例中,堕落的党员干部身处“豪宅”却毫不知足,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在诱惑面前丧失原则,在困难面前丢失底线,最终身陷囹圄。

“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岗位重要、地位特殊,面对的考验十分复杂,受到的诱惑多种多样,常怀律己之心,心存敬畏,慎独慎微,才能不越红线,永葆政治本色。刘禹锡能够在逆境中都能始终保持正直的品格,砥砺风节、追求高尚的人格道德,这点很值得后人学习。新时期的党员干部只有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官德底线,志存高远,才能在困难面前不悲观,在诱惑面前不动摇,在复杂环境中不迷失。 (濉溪县双堆集镇纪委副书记 侯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