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纪委突出职能作用,扎实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2016年1—9月,县乡两级纪委对扶贫领域违纪行为立案审查23件,已给予纪律处分15人。
落实监督责任,服务脱贫攻坚大局
加强廉政教育,预防在先。在全县广大党员中广泛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和广大基层干部的纪律意识、廉洁意识。运用移动短信平台,定期向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点对点”严明脱贫攻坚工作纪律。县委、县纪委主要负责同志通过会议、调研、督查、约谈等方式,“面对面”重申脱贫攻坚纪律要求。县纪委及时转发上级纪委通报的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各地查处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以案释纪敲警钟。
实践四种形态,挺纪在前。制定并印发《中共舒城县纪委关于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提醒谈话工作的通知》,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提醒谈话工作。今年以来,围绕执行六大纪律和贯彻落实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全县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约谈提醒下属负责人316人次,纪检监察机关约谈党员干部176人次。
健全体制机制,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建立扶贫责任体系,健全问责机制。建立健全了舒城县脱贫攻坚责任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机制。责任体系分为七个层级,对应七项责任。对扶贫工作中不担当、不负责,失职失责的情形,严格追究倒查问责,督促主责部门扎实履行监管责任。
强化巡察督查,压实脱贫责任。出台《舒城县脱贫攻坚巡察工作办法》,实行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三年内实现对全县扶贫单位、乡镇、村巡察全覆盖。目前,已对4个县直单位、18个乡镇开展了常规巡察,对3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展了专项巡察。
坚持问题导向,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聚焦突出问题。聚焦脱贫攻坚“六个精准”,重点解决党员干部截留、挤占、挪用、拖欠、套取、骗取扶贫资金,在脱贫攻坚项目管理方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等问题,确保每分“救命钱”、“造血钱”真正用于贫困群众。
严格执纪问责。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对于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坚决以零容忍态度严查快处。今年以来,严肃查处了以河棚镇街道居委会原书记朱某某、阙店乡电信所所长吴某某等套取国家小额扶贫贷款贴息,高峰乡古塘村主任涂某某等挪用危房改造资金等为典型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坚决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六安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