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常态化谈话提醒推进监督执纪 “第一种形态”落到实处

2016-11-18 20:17

“这次这么多村干部受到处分,教训深刻啊!如果镇里严格规定,组织上像这样及时谈话提醒,也不至于出现现在的局面,说实话你们找我谈话我一开始还觉得委屈,但我现在明白了,你们实际是在爱护、保护我们,请组织放心,今后我一定严格按照规定和规矩办事,把我们村的各项工作做好,这次真的感谢你们......”这是南陵县籍山镇一名村党总支书记在接受谈话时说的话。

近年来,南陵县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实现谈话提醒工作常态化,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上谋实效,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

建立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南陵县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高度重视谈话提醒工作,县委先后制发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关于加强党内监督推动“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实施办法》和《关于建立组织部长夜谈制度的通知》,明确县委、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根据相关职责,对全县各镇、各单位党员干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四风”问题和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开展谈话提醒及建立台帐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县纪委安排专人负责收集、统计上报,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示范带动谈话提醒开展。今年以来,南陵县委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结合县、镇两级党委换届,共安排了8个镇,56个县直部门开展约谈活动。同时,督促县委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紧抓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一把手这些“关键少数”,全面履行“一岗双责”。

延伸推进谈话提醒常态化。全县各单位党组织按照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自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目前,全县各镇、县属各单位均结合本单位实际,出台谈话提醒工作制度,逐级开展谈话提醒活动,做好谈话安排和记录,全县谈话提醒132人次,形成一级谈一级,级级有计划、有部署、有责任、有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谈话提醒常态化。

考核倒逼谈话提醒责任落实。研究制定《2016年南陵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考核体系》,将开展抓早抓小谈话提醒工作情况作为主体责任考核的内容之一,纳入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年底对全县各镇、各单位进行检查考核,督促各级党组织将谈话提醒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芜湖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