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报件的跟踪督办是“三转”后纪委赋予信访室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能,不断提升信访交办件的办理工作水平,是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深化“三转”的需要。2015年以来,六安市纪委创新思路,在上级交办件的跟踪督办工作中按照“提速、提质、提效”的要求,进一步严肃交办件办理纪律,严格交办件办理时限,严把交办件办理质量,全面规范交办件办理工作。
提速。市纪委信访室对省、市交办件进行台账管理,动态跟踪督办,对即将到期的,提前与县区纪委信访室联系,提醒办理或履行手续;对到期未结且没有履行延期手续的,立即与县区纪委分管副书记或主管常委联系,进行督促;30日内仍没有回应的,与县区纪委主要负责同志联系,督催办理,并建议启动市纪委分管领导约谈县区纪委分管信访的负责同志。在此基础上,市纪委信访室每月底对截止当月交县区纪委和派驻机构办理的交办件的办理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信访跟踪督办情况通报,在市纪委常委会议上进行通报,并寄送县区纪委书记。截止到2016年10月底,已印发信访跟踪督办情况通报19期。
提质。市纪委在交办件的审核环节严格执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24字要求,由信访室进行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退回补充核实、修改完善或重新讨论。信访室审核通过后报主管常委、分管副书记审核,省发交办件经市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上报。市纪委信访室根据县区和派驻机构交办件办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分别提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和很差五类总体评价,并建立台账予以记录。在此基础上,信访室积极建议委局机关将这一评价结果运用到对县区纪委和派驻机构的年度考核工作中。
提效。市纪委要求交办件的办理单位在初核处理意见中,要深入贯彻全市开展的“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活动,对反映不实、情节轻微不能成案的交办件,注意结合“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运用,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指导思想,对有关被反映人开展一次谈心谈话、组织约谈、戒勉谈话等多种形式的组织教育活动,让被反映人能够从思想上接受一回教育,受到一次振动,防止简单性地信访了结,使交办件的办理能够办出效率、办出效果,真正发挥纪检监察信访的监督作用。
建立上述三种机制后,六安市县区纪委和派驻机构对交办件办理工作的认识水平明显提高,沟通次数有所增加,办理质量显著提升。2015年以来,委局机关共向基层发省、市交办件71件,办结62件(省发交办件已全部办结),其中信访结案20件,信访了结42件(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9件);正在办理9件。(六安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