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出台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这真是把扶贫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了”,“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和单位严肃问责能促进干部勇于担当,踏踏实实的搞好脱贫攻坚”。“现在对扶贫工作干的不好的还要严肃问责,看来是真帮助我们老百姓脱贫啊”。近日,《泾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一出台,就引起干部群众热议,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和纪律保障。
该《办法》坚持依法依规、分级负责,党政同责、权责一致,教育和惩戒、责任追究和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针对未完成年度减贫计划任务的、违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等6种情形,通过诫勉谈话、调整岗位、免职等9种问责方式对责任人实行问责。
《办法》还对从轻和从重处分的适用、集体决策失误免责情形等作出说明,对问题线索移交、调查核实、实行问责等程序规范予以明确。
该《办法》的出台,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以铁的纪律护航脱贫攻坚,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自2015年以来,泾县纪委强化监督执纪,将触角延伸到扶贫领域,以高度的政治感和使命感确保真扶贫、扶真贫,立案查处违纪案件10件,党纪政纪处分19人,其中涉及科级干部2人,一般干部1人,村两委工作人员16人,涉案金额达202.89万元,以实际行动践行精准扶贫。(宣城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