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灵璧县:做好扶贫领域 监督执纪问责“必答题”

2016-12-09 15:37

今年以来,灵璧县紧盯基层“微权力”,严惩“微腐败”,把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监督执纪的重中之重,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腐败问题,以铁的纪律“护航”脱贫攻坚。

专项巡察 监督“探头”瞄向精准扶贫

 “韦集镇金银山村党总支书记丁浩军、村委会主任王传灵虚报冒领危房改造款,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尹集镇财政所原会计张春泓骗取农业保险理赔款、截留涉农资金,被开除党籍;下楼镇花楼村原党支部书记张计化虚报危房改造户、挪用农业保险理赔款,被开除党籍……”

日前,灵璧县纪委通报多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而这些问题发现和查处,得益于该县开展的扶贫工作专项巡察。

为精准发现和纠正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灵璧县纪委从纪检、财政、审计、农业等部门,抽调人员组建扶贫工作专项巡察组,在全省率先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推动解决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就要一竿子插到底,顺着扶贫资金流向挖线索,变‘等米下锅’为主动出击。”灵璧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马实忠如是说。

巡察组聚焦精准扶贫,延伸监督“探头”,自2016年7月27日起,利用44天时间,深入全县20个乡镇、69个贫困村和5个非贫困村,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形式开展专项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共召开座谈会26场,发放调查问卷3000多张,走访贫困户695户,实地查看扶贫项目38个,发现倾向性问题165个,移交涉嫌扶贫领域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等问题线索20个,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综合体检”。目前,该县纪委已立案查处6起12人,初步实现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预期目标。

踪问责 以责任追究促履职担当

因对精准扶贫项目验收审核把关不严,娄庄镇汴河村扶贫工作队队长李光勇、下派第一书记张宝、娄庄镇扶贫工作站站长陈朋分别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8月,一次点名道姓的通报曝光,在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扶贫干部中产生了不小的震动。不少驻村干部坦言:“点名曝光对我们帮扶干部来说是一次警醒和震慑,精准扶贫容不得半点马虎和懈怠,必须认真对待、尽责担当。”

今年8月,灵璧县精准祭出问责利器,出台《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护航脱贫攻坚,彰显“凡是敢向扶贫资金伸手就决不客气”的意志和决心。《办法》细化了工作作风不扎实、脱贫成效不精准、问题整改不及时等14种问责情形,明确了问责对象和问责方式,为从严从细从实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尺子”。

“要强化跟踪问责,决不允许扶贫资金成为‘唐僧肉’!”10月12日,灵璧县委书记刘博夫在对扶贫专项巡察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5个乡镇进行集体约谈时强调,要压实责任、强化担当,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维护群众利益,增强群众获得感。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一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用好问责利器,始终保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高压态势,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基层,责任落实到一线。(宿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