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独山乡白露村党支部书记陈安荣利用职务之便,以其妻子名义违规申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39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定远县大桥镇官塘村党支部书记鲁善利用职务之便,在未经村‘两委’和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的情况下,违规申领危房改造资金1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安徽省滁州市纪委通报了多起基层党员干部向扶贫资金“伸黑手”的典型案例。
今年11月,滁州市紧扣“精准”二字,围绕扶贫领域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落实情况开展专项巡察,旨在通过问题排查、集中查处、巩固提升3个阶段工作,确保各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到位,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
目前,该项工作正处于问题排查阶段。各县(市、区)已组成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组,对承担扶贫任务的重点镇、村开展专项巡察,并抽调纪检干部组成专项督查组,采取随机抽查、入户核查、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扶贫资金到位情况。
“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和党的形象。”滁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玉平说,“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重点线索督办,坚决加大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查处力度,以精准监督保障精准扶贫。”
该市在各县(市、区)和乡镇设置举报信箱,并公布举报电话,扩大获取问题线索的渠道。市纪委在官方网站和手机“一键通”平台开辟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第一时间向举报人反馈信件受理、核查、处理情况,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为更全面地掌握扶贫领域相关问题线索,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加强与扶贫、财政、信访、审计、检察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配合,建立工作协作机制,收集职能部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和媒体曝光的有关问题。据悉,在问题排查阶段,该市已发现问题线索21件。
“下一步我市将把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当前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中之重,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认真研判,建立重点督办、责任追究、通报曝光工作机制。”滁州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王强说。(滁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