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根据《中共蚌山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蚌埠市蚌山区委组建了50余人的专项巡察工作人才库,于2016年2月至5月开展了两轮落实“两个责任”专项巡察,共收到群众来信来电来访15件,发现问题线索42件。
此次共巡察燕山乡、雪华乡2个乡镇,天桥街道、纬二路街道、区财政局、区中欣公司、区经发委和区住建交通委6家区直部门(单位),通过召开工作动员会,听取工作汇报,开展民主测评,进行个别谈话,查阅有关资料开展巡察。围绕管权、管钱、管人、管项目的单位,通过专项巡察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督促各单位党(工)委、纪(工)委进一步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同时延伸抽查下属单位,对有二级机构的,均需抽查下属单位。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小组的情况汇报后,及时审议巡察小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并向区委常委会报告。被巡察单位根据区委常委会的反馈意见,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在反馈后10日内将整改方案报巡察组,并在2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报告。根据巡察工作安排,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正在办理中。(蚌埠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