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2016-03-07 18:45


       


2015年10月至12月,滁州市委六个巡察组,分别对明光市13个乡镇进行了巡察。 2015年12月26日,滁州市委各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明光市委及各被巡察乡镇进行了反馈。反馈后,明光市委高度重视,要求在市委领导下,市委巡察办着重抓落实。对指出的问题,巡察办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制作了柱状图,直观反映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专门下发《关于滁州市委巡察组对明光市乡镇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责任分解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责任、任务和时限。要求整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上下联动,强化督察检查、调度,突出压实责任,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压实主体责任,确保问题立行立改。乡镇党委切实担负起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均成立整改工作小组,按照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落实到人。对具备整改条件的,立行立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及巡查办说明情况,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

压实牵头责任,确保问题整改质量。问题所涉及的市职能部门作为整改牵头部门,对巡察组提出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进行充分研判,制定整改方案,分乡镇、分类型,有针对性地牵头抓好整改。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加强业务指导,深刻查找根源,找准解决办法,纠建并举,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压实监督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充分发挥乡镇纪委监督作用,督促检查班子成员抓好分管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整改。巡察办加强督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整改成效明显的,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整改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责任,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

春节过后,明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曹迎春还深入部分被巡察乡镇就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调研。从督查情况看,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等问题。近期,明光市委巡察办将根据各地整改情况,适时召开调度会,大力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落到实处。(滁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