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出台《党风廉洁谈心谈话 实施办法(试行)》

2016-12-12 16:34

为推动综合监督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纪检组监督责任,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省委十届二次全会通过的《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的意见》精神,近日,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出台了《党风廉洁谈心谈话实施办法(试行)》。

实施办法既规定综合监督单位谈心谈话类型(日常谈心谈话、任职谈话、廉洁约谈、警示谈话),也规定了纪检组开展谈心谈话的类型(日常谈心谈话、干部提任前党风廉洁情况征求意见谈话、任职廉政谈话、廉洁约谈、警示谈话),并详细规定了谈话范围、谈话内容、谈话安排、谈话次数等,目的是压实各综合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现谈话工作全覆盖,通过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把“党内监督体现在平时,把纪律挺在前面,从小处抓起、从日常抓起”的要求落到实处。(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