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02-02 09:21   安徽纪检监察网  

一、原市房管局副局长余强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1月,黟县碧阳镇从财政账户支出35.67万元,用于违规购买并赠送礼品,时任碧阳镇党委书记余强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13年至2018年,余强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共计价值0.7万元,安排下属用公款为他人手机充值话费1万元。此外,余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余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二、市公安局屯溪分局老街派出所所长周海龙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至2017年,周海龙先后收受管理对象礼品、礼金共计2.1万元。此外,周海龙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周海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主动上交违纪所得。  

三、黄山市黄山区粮食局调控科科长陈朝倖违规赠送礼品问题。2013年至2017年每年春节前,区粮食购销公司以发放职工福利为名在粮食购销公司报销共计3.88万元,用于违规购买并赠送礼品,时任区粮食购销公司经理陈朝倖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此外,陈朝倖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陈朝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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