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09-12 10:18   安徽纪检监察网  

一、休宁县石田初级中学原校长陈建新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11月21日至23日,休宁县石田初级中学原校长陈建新带队组织全体教师赴杭州春蕾中学(申报地为江苏泰兴)参观学习期间,转到江苏无锡住宿,并跟随旅行社游玩,由学校支付37人旅游费用13690元。陈建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二、黟县发改委体制改革科科长吴健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8年春节期间,吴健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黄山市某生态有限公司实际参股人操某某所送现金2000元。吴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三、祁门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总经理毕秋瑾违规公款购买土特产等问题。2015年1月至2017年8月,祁门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违规用公款83430元购买土特产用于送礼,并在公务接待中多次违规提供烟酒。毕秋瑾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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