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6日至4月28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我县开展了巡视工作,并于2017年6月14日对我县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全力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县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切实把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细化问题清单、夯实任务清单、明确责任清单,确保真整改、不贰过。
一是以高度的政治意识严肃对待巡视反馈意见。县委始终把省委巡视作为检视祁门广大党员干部身上的“病症”、把巡视反馈作为发现祁门发展存在问题的一次精准“把脉”、把意见建议的落实作为加快推进祁门全面发展的一次靶向“治疗”,以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的行动自觉,以知过不讳、改过不惮的整改态度正确对待巡视反馈意见。情况反馈会后,县委立即梳理反馈意见,拟定整改措施,6月15日县委召开县委常委会,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进行传达学习,按要求将省委巡视组《关于巡视祁门县情况的反馈意见》印发至下级党组织,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组的要求上来,切实把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迅速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
二是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引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县委及时成立了以县委书记杨龙同志为组长、县长汪国际同志任第一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组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杨龙同志自觉履行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照问题清单和任务清单,制定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责任清单,推动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县委成立了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副书记吴旭光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统筹负责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三是以高度的大局意识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反馈问题目标化、具体化的原则,县委巡视整改办将省委巡视发现的问题一个一个分解细化、一项一项列出清单、一条一条明确责任。《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经过两轮“两上两下”的修改,经6月21日县委常委会讨论研究,确定了3个方面10项具体问题55条任务清单的《整改方案》,并于当天印发至全县。《整改方案》将55条任务清单细化分解到全县18个乡镇和67个县直部门,切实做到问题清单明了、任务清单具体、责任清单明确。7月7日、7月25日,县委书记杨龙2次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县长汪国际、县委副书记吴旭光、县委组织部部长王虹萍和纪委书记王平参加了会议,会议要求相关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务必按照巡视整改工作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和各整改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分解任务,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度,做到整改完结一件、及时检查一件,检查合格一件、及时销号一件。
四是以高度的看齐意识全力提升查信办案质效。县委坚持以向中央看齐、对同志负责、为群众服务的意识认真办理省委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县委安排县纪委书记王平同志牵头负责省委巡视组移交的相关重要信访件,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及时查办交办,强力督查推进,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截止8月16日,省委巡视反馈10个问题,已全部落实了整改;55项任务清单已完成40项,14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还有1项正在落实;42项制度清单,已正式实施制度办法36项、正在征求意见待会议研究的6项;省委巡视组移交我县领导干部问题线索7件,已办结4件,还有3件正在核查(其中2人立案待处)。已办结的4件中立案2件2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诫勉谈话1件1人,予以了结澄清1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87万元;挽回经济损失9.87万元;点名道姓通报了4批30起“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二、强化责任担当,逐条落实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全县巡视整改工作取得比较明显成效,省委巡视反馈的3个方面10项具体问题55条整改任务已基本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党的领导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内法规和相关机制落实不够”方面的问题
(1)针对“《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2015年颁布后,县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抓党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一是今年来,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邀请了市委党校专家就如何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行专题辅导。二是认真履行县委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县委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6月28日,县委常委会听取了党委部门今年来党建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下半年党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研定,从今年起,县委常委会将在按规定向市委报告抓党建工作情况同时,每年专题向县委全会报告1次党建工作。
(2)针对“没有按规定要求各班子党组和两院党组定期汇报工作,以及建立党组书记述职、党组及其成员履职考核等制度”问题。一是制定出台了《中共祁门县委党组书记述职制度(试行)》及《中共祁门县委党组及成员履职考核制度(试行)》,鉴于市级层面该类制度尚未颁布,待上级文件出台后,我们将进一步修订完善。二是将各班子党组书记述职、履职考核、定期汇报、评议测评情况等纳入年度党建考核,并作为单位领导班子及干部年度考核、提拔任用、评先评优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三是7月25日,县委常委会听取了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党组书记和“两院”党组书记履职情况的报告。
(3)针对“对工会、妇联、团县委等群团组织建设不够重视,没有专题研究制订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实施意见,也没有建立党委群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考核制度”问题。一是进一步深化群团组织改革,把群团组织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今年2月27日县委常委会调整了领导分工,群团工作由组织部长分管调整为县委副书记分管。二是6月28日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群团工作,审议通过了《中共祁门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是制定出台了《中共祁门县委群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和《中共祁门县委群团工作考核制度(试行)》,切实保持和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
(4)针对“部分班子党组及部门党组(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县政府党组工作规则制订不及时,县政协党组工作规则制订不规范;县人大和县政协的党组召开会议没有达到规定次数;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均存在用行政会议替代党组会议议事决策现象”问题。一是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党组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有关规定要求,制定完善、认真执行了各自党组议事规则。二是今年以来,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党组共召开党组会议25次,研究相关议题49项,有效杜绝用行政会议替代党组会议议事决策现象。
(5)针对“巡视抽查部分县直党组(党委)会议记录时发现,大多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有的把党委会变成学习会,只传达学习,不议事不决策;有的把党组会和业务会一锅煮,主要研究具体业务。另外,个别班子党组会议记录涉嫌造假”问题。一是在7月初举办的党建培训班上,我们邀请市委有关部委负责同志就《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专题解读,特别是对党组会怎么开、研究什么工作、党组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二是将县直单位、乡镇党组(党委)书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情况等纳入年度党建考核。三是分季度印发党建工作学习清单、任务清单,将省委巡视反馈整改列入党建学习内容。四是7月7日—8日举办了全县党政办工作人员培训班,就党建责任落实、党建政务建设、文秘档案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培训,各乡镇和县直各党组文秘工作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五是关于会议记录造假问题,县纪委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2.关于“落实省委专项整治不够到位”问题
(6)针对“省委开展‘八个专项整治’实施后,县委县政府对小金库清理、滥发津贴补贴等专项整治停留在一般性安排上,没有深入检查,主要依据各单位自查报告向市里作了‘零报告’”问题。一是围绕“酒桌办公”、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县纪委联合相关部门在“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进行明查暗访,对违规违纪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今年来发现1起公务活动违规饮酒问题,对疾控中心3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制定出台了《祁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祁门县科级及以下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审批办法》,深入落实党组织换届清单销号、党费收缴联审机制,开展了基层党组织换届、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全县所有基层党组织都按要求进行了换届,党费收缴工作进一步规范。
(7)针对“违规或变相设立小金库。县市场监管局把挂靠的协会会费当作机关公务消费的‘提款机’,十八大以后从中开支140.84万元”问题。一是督促出台《祁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修订《祁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二是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构建“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印发《关于开展财政专项检查的通知》(财监〔2017〕95号)。成立三个检查组,6月下旬对全县各乡镇和县直部门进行“小金库”、滥发津补贴、“三公”经费、财政专项资金四项检查,将督查向下属单位、社会团体和协会等部门延伸,坚决杜绝违规或变相设立“小金库”、滥发津贴补贴、违规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问题。
(8)针对“违规或变相设立‘小金库’。2014-2016年,芦溪乡采取虚报项目等手段,套取国家扶贫资金等96.88万元,私设‘小金库’用于乡政府吃喝招待”问题。一是县纪委根据核查情况,给予芦溪乡政府主要负责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同时对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问责,给予了诫勉谈话处理。二是从6月中旬开始,开展为期半年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查处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确保扶贫资金和其他财政资金安全、规范。到目前为止,专项整治发现问题3起,立案审查3人。
(9)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2015年4月,县房管中心3个月为9人发放‘火柴厂地块综合治理项目加班补助’1.35万元;2014-2016年,县财政局29人次在所属的县源丰担保公司领取补助5.8万元”问题。一是县房管中心违规发放“拆迁加班补助”1.35万元已全部收回;县财政局29人次领取的5.8万元补助已在6月底前全部退还源丰担保公司。二是县纪委已督促指导房管中心和财政局修订完善相应制度,规范财务资金监管。三是进一步强化县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增强反腐败成员单位之间的联动,做到信息共享。
3.关于“落实新发展理念存在差距”问题
(10)针对“统筹推进生态建设与绿色发展落实不够,生态优势没有有效转化为经济优势;绿色发展步伐不快,生态、旅游、文化等资源发掘利用力度不够,与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些差距”问题。一是强化保护第一,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和阊江流域(祁门境内)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编制,启动阊江流域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二是强化有序利用,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同时,在全市率先研究出台“林长制”,实现林业产值34.2亿元,同比增长12.5%。大力发展道地中药材等特色林下经济,今年上半年林下经济产值达11.8亿元,增长10.5%。三是强化项目支撑,结合我县“十三五”规划,初步排定“五大发展行动”重点项目264个,总投资491亿元。大力推进黄山“168”、牯牛降5A创建、东街历史文化街区等一批重点文化旅游类项目建设,着力形成多点支撑、多业融合的全域旅游新格局。
(二)“党的建设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思想建设不够到位”问题
(11)针对“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够。党委条例和党组条例颁布后,县委将其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教育培训课程不够及时”问题。一是将党委、党组条例作为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必学科目,并将每年学习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内容。二是邀请了市委党校教授重点解读了党委工作条例和党组工作条例。三是把党委条例、党组条例纳入7月份举办的新任科级干部进修班内容。四是及时将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最新精神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实行动态管理。
(12)针对“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够。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年度计划出台较迟,理论学习相互交流研讨少”问题。一是印发《祁门县健全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制度》文件。二是3月3日制定了《中共祁门县委中心组2017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三是7月6日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专题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四是加强中心组学习研讨,切实做到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题研讨。7月6日,9名县委中心组成员围绕“讲政治,我们怎么讲”主题开展了专题研讨;8月10日,10名县委中心组成员围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政治文化建设、净化优化政治生态”和“重规矩,我们怎么做”开展研讨。
(13)针对“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够。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均没有设立中心组,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不到位”问题。一是县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已分别设立党组理论中心组,并制定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二是认真开展学习活动,今年以来,县委中心组和县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共开展理论学习会23次,开展专题学习研讨6次。
(14)针对“抓党员理论学习不够。随机对15名乡镇和县直主要负责人进行党的知识测试,发现县委抓干部理论学习不够,部分干部党建知识欠缺。有人不知道自己所在党支部,有人把‘四个意识’答为服务意识、纪律意识;省第十次党代会确立的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有半数以上答不出或答错”问题。一是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和“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以支部为单位,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制定基层党组织《党员集中轮训计划》,5月份对各乡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进行党建知识测试,6月份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县委巡察工作范围,7月份在全县开展了十八大以来党员干部常用知识测试。三是举办“迎接十九大•五年看变化”主题征文活动,组织开展了“双争”、七一“铭党恩、颂党情、永远跟党走”朗诵、“新理念·新成就”等系列主题活动。
(15)针对“部分干部政治意识不强,在会前多次动员强调情况下,仍对巡视工作关心不够”问题。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中共祁门县委巡察工作办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范畴,进一步提高各级干部对巡视巡察工作的认识。二是7月25日县委常委会集体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2.关于“组织建设不够到位,队伍建设存在缺失”问题
(16)针对“班子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格。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2014-2016年度县几大班子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均不同程度存在相互间批评少、有的批评意见不痛不痒等现象”问题。一是今年年初,县四套班子均按照确定的主题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针对即将召开的“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要求班子成员本着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开展相互批评,进一步提高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质量,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17)针对“班子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格。几年来县委民主生活会上查摆的部分问题存在重复,有的整改不力”问题。一是围绕8月下旬将要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制定方案,要求相关领导干部将这次省委巡视过程中涉及的问题认真反思并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个人查摆出的问题需经县委主要领导审核,坚决杜绝查摆问题重复。三是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15天内,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整改时限,确保限期内整改到位。四是会议结束后,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
(18)针对“班子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班子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不够正常”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双重组织生活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刚性约束。二是今年5月份,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支部分别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县四套班子领导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三是按照“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有关要求,拟于8月下旬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 要求领导干部参加。
(19)针对“抓基层组织建设力度不够,几大班子机关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均不够正常”问题。一是县四套班子均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有关要求,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组织生活。二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党员等规章制度,不断增强党员的党员意识和党组织的组织观念。三是印发《党员领导干部七一期间上党课情况统计表》,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情况。四是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纳入基层党建督查内容,6月底核实了县政协班子开展组织生活情况。
(20)针对“抓基层组织建设力度不够。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现象较为普遍,有的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不能正常开展工作;有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不规范,群众意见大;有的基层党员因打架、赌博、酒驾、乱砍滥伐林木等违纪违法行为而受到查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专项评估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乡镇党委书记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二是今年6月份,开展了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确定了6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目前正在抓好“一村一策”整改落实。三是结合村霸整治和农村宗教发展情况摸底,开展了一次专项整治工作评估,掌握村“两委”班子运行情况。四是建立全县村后备干部台账,乡镇党委抓好跟踪培养,提前谋划村“两委”换届工作。五是继续落实《“党性教育一刻钟”制度》。六是严格落实发展党员记实联审制度,目前全县发展党员报审完成63名。七是开展了“七一”系列活动,树立典型,表彰先进。
(21)针对“选人用人环节不够规范。干部借调混乱情况较为普遍,目前县直单位借调人员达134人,其中126人属事业单位身份在行政岗位上任职”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坚决杜绝新的违规借调情况发生。二是下发《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借调混岗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借调混岗分类摸清底数,实行挂账销号,目前各单位已上报借调混岗人员情况和整改消化方案,已消化借调人员4人、纠正混岗情况21人。三是今年招录的48名公务员及招聘的6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进入体检程序,上岗后将有力缓解干部借调混乱的现象。
(22)针对“选人用人环节不够规范。日常考核不够严格,部分受到纪律处分人员未按有关规定确定相应等次;领导干部改非后管理松散,目前全县67名改非干部有的长期不上班”问题。一是健全完善干部监督联席机制,及时整合和共享干部监督信息,对部分受到纪律处分人员应按有关规定确定相应等次的情况开展自查。二是7月17日召开全县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总结分析联席机制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三是全面加强对改非干部的监督管理,将改非干部纳入2016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四是出台《祁门县加强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使用的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改非干部的职责、纪律、岗位管理等方面内容,充分发挥改非干部经验丰富、业务熟悉的特点,安排他们参与招商引资、征地拆迁、脱贫攻坚、信访维稳、全域环境整治、巡察、党建等县中心工作或专项工作,对不遵守工作纪律的改非干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3)针对“选人用人环节不够规范。有的动议提名主体不规范,有的干部考察未征求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纪检部门意见,县委组织部存在以部长办公会代替部务会议、向县纪检征求的时间较短等现象”问题。一是严格执行《祁门县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办法》,落实单位党组选人用人提名主体责任,规范选人用人提名主体,坚决杜绝临时机构、议事协调机构提名现象发生。二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纪检把关作用,落实好干部考察工作征求单位纪检部门意见,今年已向纪检监察部门征求意见2批26人。三是严格执行《关于干部提任前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的实施办法》,确保征求意见时间充足。四是制定出台组织部部务会制度,落实部务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把关作用。
3.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四风问题时有发生”问题。县委根据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严格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精神,改进领导作风,精简会议文件,做实相关经济和统计数据,驰而不息纠四风”的巡视建议,坚持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聚焦“四风”、持续发力,针对问题、标本兼治,在经常抓、抓经常上下苦功、做真功,促进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推动了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24)针对“‘文山会海’和形式主义表现仍然存在。2016年度仅以县委、县政府及两办名义发文517件,同比增长29.25%,平均每天1.5件;2016年由机关事务管理局承办会议300多场,还不包括部门承办的全县性会议,平均每天都有会”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文程序、控制文件数量、提高发文质量。充分发挥各类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职能,对其成员调整、一般性工作安排、会议纪要和领导讲话由其自行发文。1-7月份,县委、县政府发文比去年同期下降3.6%。二是加强县级层面会议数量和规格管控,能不开的会议尽量不开,可以合并召开的会议坚决合并,压缩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县级部门会议实行申报制,县“两办”审核批准后召开,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办公,减少可开可不开的会议。1-7月,全县组织召开会议同比下降34.2%。
(25)针对“抓工作落实靠老套路,以文件贯彻文件、会议贯彻会议现象较为普遍”问题。一是进一步改进督查方式,以联合督查为主,明察与暗访并重,少听汇报、少查文件,多看现场、多看变化。二是7月底,县委县政府开展1次联合督查,督查重点工作落实、重点项目建设、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等,有效避免了多头督查、重复督查现象。三是严格落实《中共祁门县委 祁门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祁发〔2013〕1号)文件精神,坚决杜绝以文件贯彻文件、会议贯彻会议现象。
(26)针对“应付工作检查务虚功,临时补材料来应付上级检查考核现象较为突出”问题。一是加强统筹安排和科学调度,强化工作前瞻性、计划性,严格实行工作任务清单管理、序时管理和责任管理。二是树立年初考核意识,从6月中旬开始建立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痕迹管理,突出早谋划、抓日常、勤督查。
(27)针对“部分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流于形式,沉不下去”问题。一是防止蜻蜓点水、走马观花,坚持在调研过程中对了解和掌握的具体问题及时梳理分类,能当场协调解决的当场解决,需要相关单位和部门协同解决的,及时会商提出解决方案、做好跟踪落实,一时解决不了的,及时做好解释工作。二是坚持重心下移,结合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落实县领导驻村工作日制度,积极主动开展了基层调研活动。
(28)针对“部分经济指标统计有水份。招商引资存在‘虚胖’现象;财政收入存在空转虚增等现象”问题。一是着力加强正确政绩观教育,引导全县各级干部强化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主要经济指标要求客观真实。二是积极培植税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正在修订《祁门县加快招商引资若干政策》,强化特色产业招商,力争引进一批适合地方发展的特色产业项目,不断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后劲。制定出台了《祁门县2016年重点工业企业评价奖励暂行办法》、《关于加快电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办法,激励支持县域经济持续发展,努力扭转财政收入空转虚增现象,上半年财政收入增长7.2%。三是进一步提升土地等资源的利用效率,着力推进“腾笼换鸟”等举措,力争2-3年内全部清理置换完成。
(29)针对“违规公款消费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单位执行‘八项规定’不到位。有的违规公款吃喝、有的转移‘三公’经费”问题。一是6月初印发了《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1+N”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并制定了《祁门县落实2017年市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查处“违规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实物、违规领取薪酬和劳务费、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二是对重点单位、重要节点、重点资金支出开展不定期检查,督促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及时向纪检机关移交违规公款吃喝、转移“三公”经费等问题线索,依规依纪核查处置。三是着力实施“一案双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开展问责1起,处理2人,倒逼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县真正落地见效。
(30)针对“存在套取挪用国家专项资金行为。有的合伙骗取再生能源项目资金挪作他用,有的重复申报套取再就业补助资金”问题。一是对合伙骗取再生资源项目资金挪作他用的问题,县纪委成立了核查组进行调查,对大坦乡党委、政府原主要负责人立案审查。二是对重复申报再就业补助资金问题,已责令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立即整改,并于今年4月7日将重复申报的再就业补助资金上缴国库。县人社局取消了就业资金支出户,今后资金均通过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三是县财政局会同县人社局修订完善《祁门县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县财政局制定出台《祁门县农村清洁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对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四是财政局、审计局出台财监〔2017〕95号文件,开展专项资金大检查,坚决防范和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1)针对“机关作风懈怠现象时有发生。少数部门担当意识不强,遇事推诿扯皮,工作不到位;少数单位工作纪律松弛,工作不在状态”问题。一是严格执行《祁门县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全力查纠“懒政、庸政、慢政、乱政”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二是落实多级督查机制,开展效能督查暗访活动,提升暗访密度,加大震慑力度。三是完善出台了《祁门县2017年度机关效能建设考评实施办法》,将效能建设考核结果与单位和个人考核奖、绩效工资以及评先评优等挂钩。四是制定出台了《祁门县机关单位及工作人员从事公务活动行为规范(试行)》,进一步规范了全县机关单位及工作人员从事公务活动的行为。五是建立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对查出的问题限时整改,未在限时内完成整改的予以通报并约谈单位主要领导。六是加大典型问题曝光力度。今年已对全县121家县直、乡镇和驻祁单位进行了3次全覆盖督查暗访,对7名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机关工作人员,作出了通报批评。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县委根据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切实担任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的巡视建议,主动积极履行主体责任,推动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深入落实。
(32)针对“谋划部署不够到位。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预防腐败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只召开一次”问题。一是今年来,县委常委会2次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二是及时调整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三是6月28日,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预防腐败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有关成员单位履责情况汇报,重点研究了上年度落实“两个责任”考核结果以及结果运用等事项,并明确下一步工作要求。下半年还将适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33)针对“谋划部署不够到位。县委主要领导对有的重要信访举报件初核、重大案件查处等情况,积极研究和主动过问不够”问题。一是县委书记杨龙主动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四亲自四带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执行廉政规定、带头推进案件查处、带头参加责任制检查考核),主动履行领导责任。二是1月5日,县委书记杨龙主持召开了各党委、党工委主要负责人抓基层党建工作汇报会,并逐一点评指导,传导压力,让全面从严治党在祁门落地生根。三是7月14日,县委书记杨龙约谈了2016年度“两个责任”考核较差的芦溪乡、渚口乡党委主要负责人及团县委、县交通运输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四是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开展工作,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县委书记杨龙多次听取县纪委关于重要信访件的初核、重要案件的查处情况,对信访初核要求程序合规、调查取证及时、适用条例准确、结论定性不偏。省委巡视后,县委书记杨龙对6件立案审查案件签字审批。
(34)针对“谋划部署不够到位。部分领导履行一岗双责不够,日常工作中谈业务多、谈党风廉政建设少,县委班子成员存在‘一岗双责’弱化现象”问题。一是县委常委会听取了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两院”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积极履行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的检查,全面推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痕迹管理工作,及时纠正主体责任空转虚化的问题,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三是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清单,做到“照单履责、全程留痕”。
(35)针对“教育管理不够到位。对影响极大的窝案,县委没有对此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开展警示教育”问题。一是夯实法纪教育载体。选取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典型案例,在全县开展警示教育,特别是对祁山镇和国土系统窝案进行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二是结合“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活动,部署开展全县警示教育工作。7月24日县四套班子领导赴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36)针对“教育管理不够到位。对党员干部的法制教育不够,部分领导干部在巡视谈话中,对祁山镇窝案的认识不正确”问题。一是进一步丰富法制教育内容。重点抓好反腐倡廉党纪法规制度教育,持续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三十条”和市“三十二条”、县有关规定精神宣传,深入开展“两准则、四条例”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纪律意识。二是落实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五位一体”廉政教育模式,采取廉政谈话、廉政测试、廉政党课、廉政访谈、廉政短信、廉政宣传栏、庭审旁听、案例通报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法制观念。三是截止目前,共有22家单位800余人次参观了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组织20名新任职干部参与办案陪护,直观接受警示教育。
(37)针对“领导保障不够到位。‘三转’工作不到位,仍有少数乡镇纪委书记没有聚焦主业”问题。一是今年5月份,召开了全县18个乡镇纪委书记和20个县直纪(工)委书记或纪检组长参加的纪检监督业务培训班,针对基层纪检业务知识薄弱环节和实际需求进行了指导。二是县纪委结合“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开展了“三转”、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和落实“两个责任”痕迹管理工作方面的监督检查。三是6月下旬,县纪委分别约谈了小路口镇、闪里镇、箬坑乡3个乡镇党委书记,对乡镇纪委书记仍然分管信访等工作问题责令立即纠正,3个乡镇均已按规定调整了纪委书记分工。
(38)针对“领导保障不够到位。县纪委、乡镇纪检干部配备不到位”问题。根据县纪检监察机关和乡镇纪委岗位设置和工作需要,今年配齐配强县纪检监察干部4人,目前已进入考察阶段。
(39)针对“审计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部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应审未审”问题。一是对2013年以来的196个5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开展清理,确定应审未审的项目为46个,经核实排出符合审计条件的项目8个,目前S326线城东段改造提升工程、凫峰中心学校维修项目和百村千幢保护利用工程3个项目已经安排协审机构审计,其余5个项目业主单位正在收集整理相关送审材料,拟于近期安排审计。二是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下发《关于重申50万以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必须报送县审计机关审计的通知》(祁审字〔2017〕36号),进一步强调50万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必须送达审计机关审计以及工程款支付等规定。三是审计机关将是否“应审尽审”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
(40)针对“审计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审计内容单一、质量不高,2013年以来只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造价审计、2015年以来开展了标前审计,但对其他内容没有开展审计”问题。一是选派审计业务人员参加省审计厅、市审计局培训,进一步提高审计业务水平和审计质量。二是改进审计方式方法,丰富审计内容,由单纯关注造价审计向开展造价和项目管理方向发展,并在做好工程造价审计的同时,尝试开展其他类型审计,如已经开展并完成保障房跟踪和水利水毁修复项目完成进度、工程质量及资金落实情况审计。
(41)针对“审计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审计成果没有很好运用,如2014年审计祁门华盛茶叶公司问题,县审计局只将报告移送县财政局,而未移送相关部门对有关人员问责”问题。一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问题线索移交工作机制。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及相关责任人及时报告纪检监察部门予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二是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2013年以来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清理,已向县纪委移交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19位相关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相应责任。三是县公安机关正对“华盛茶叶公司”骗取财政补贴资金问题进行侦查,待侦查结束,县纪委将根据司法机关的侦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关于“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42)针对“执纪查处存在宽松软。有的查而不清,县纪委对有些信访问题的核查不细就了结”问题。一是认真梳理十八大以来信访了结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集体分析研判,对查而不清的问题,一律深查细查,做到查清一件,了结一件。二是建立健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集体排查、案件监督管理等领导组,对信访件实行预审,对问题线索集中排查、集体研判。
(43)针对“执纪查处存在宽松软。有的应处不处,对查实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领导干部,县纪委未及时作出处理”问题。一是认真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了结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集体分析研判。二是对应处未处的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违反有关纪律问题予以立案审查。三是召开了1次专题会议进行集体分析研判,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扶贫领域等反映强烈的信访件,组织力量对问题线索再核实,做到应处尽处。
(44)针对“执纪查处存在宽松软。有的处分偏轻,对少数因受贿被查处、并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党纪处分的领导干部,行政仅给予降级处分”问题。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案件检查工作条例》、《案件审理工作条例》。二是强化纪检业务学习,确保准确把握执纪审理尺度。对执纪审理意见坚持集体分析、综合研判,严把审理尺度关,确保定性量纪准确,党纪政纪处分相互匹配,防止畸轻畸重。
(45)针对“监督问责存在缺位。一案双查未广泛开展:2013-2016年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反映,多名领导干部对相关问题负有责任,但没有一位领导因审计报告反映问题受到追责;对2013年判决的县公安局原民警伤人致死案件,某社区负责人凌慧套取低保资金案,以及国土系统系列窝案,没有对负有责任的相关领导开展问责”问题。一是对2013-2016年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指出领导责任的19份审计报告进行认真梳理,开展深入调查,运用“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二是开展 “一案双查”工作,依纪依规给予对县公安局原民警伤人致死案件、某社区负责人凌慧套取低保资金案以及国土系统系列窝案负有责任的相关领导予以问责。三是加大问责力度,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使问责成为常态、形成制度,今年来共问责3起4人。
(46)针对“监督问责存在缺位。沟通联系不够,部分职能部门查处的案件移送不及时”问题。一是将全县所有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纳入到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实现了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全覆盖。二是6月23日召开了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进一步要求做好案件线索移送和处置的通报工作,形成强大合力。
(47)针对“通报曝光力度不够。2013-2016年县纪委虽然查处并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但大多数没有点名道姓通报,通报曝光的范围还不够大,没有向社会或全县公开通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未充分发挥”问题。一是采取多种方式和有效手段,综合运用反面教材和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强化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查处的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在省市县各级纪检监察网站向社会公开曝光,让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反躬自省,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1-7月,县纪委按有关规定点名道姓通报了4批30起“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并在县“纪检监察网”同步曝光。二是选取9个党的十八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编印《祁门县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读本》下发全县各级各部门进行警示教育。三是系统整理剖析材料、《忏悔录》及相关素材,督促发案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专门会议开展警示教育。
(48)针对“执纪监督能力有待提高。有的县直纪检组多年不办案,不少乡镇办案质量不高,大多属于司法机关等移送的问题线索,自行发现线索查处的案件比较少”问题。一是建立纪检干部问题发现机制,通过来信来访、领导交办、网络举报、开展内部巡查等方式,了解基层纪检干部落实监督责任情况,强化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确保在基层监督中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做到不留死角。二是今年5月份,召开了全县18个乡镇纪委书记和20个县直纪(工)委书记或纪检组长参加的纪检监督业务培训班,并抽调8名乡镇纪委书记参与县纪委纪律审查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县直纪检组和乡镇纪委在问题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方面的督查、跟踪和指导的力度,提高发现问题线索和处置问题线索的能力。四是从今年7月起,对县直纪检组和乡镇纪委所有立案审查案件开展“二次审查”工作,全面提高案件审理质量。五是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7月7日举办了纪检干部系统“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模范遵守党的纪律”主题演讲比赛。
3.关于“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存在腐败风险”问题
(49)针对“部分工程项目‘应招未招’。巡视抽查发现,部分5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未按政府规定履行招标程序”问题。一是严格落实项目工程招投标信息公开制度。联合业主单位对在建或拟建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凡涉及项目工程招投标的信息,责成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通过网站、公告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监督。二是对全县50万元-1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摸排,对2014年新城区教学园区建设附属工程未纳入招标清单问题线索正在进一步核查。三是明确招投标范围标准。制定出台了《祁门县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2017版)》,凡目录内的项目,必须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交易,自行发包项目在县交易中心公开备案。
(50)针对“ ‘招小做大’现象比较普遍。工程中标后不断变更,部分工程变更价比中标价多了一倍以上”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祁门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变更管理实施办法》,切实规范工程变更程序,加强变更前现场勘查、专家论证,确保工程变更资料齐全、变更程序规范严谨。二是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召集,县发改、财政、审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法制等5家综合审查部门加1家(住建、交通、水利)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主要负责人组成的联合审查组,形成审查会议纪要,以及在《变更审批表》上共同签署变更意见,作为工程造价变更审批的依据。三是7月20日,工程造价变更联合审查组联席会议对县国土局提出的新安镇新增耕地开发复垦项目和渚口乡提出的村镇风貌整治及改徽工程项目造价变更进行严格的联合审查。四是结合全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联合整治工作,7月28日开展了全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项目造价专项督查。五是对2012年新城区S326道路二期工程和2013年北榨坞河人工湖绿化亮化工程中标后变更幅度较大问题线索正在进一步核查。
(51)针对“部分本地企业中标率过高。巡视抽查发现,几家本地企业中标率过高,据统计在全部公开招标项目中占比近50%,在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占比达85%以上;招标项目代理单位主要是两家本地企业”问题。一是对我县小型项目投标人用户库扩库增补,加大项目竞争力,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目前已完成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公路工程、水利水电等用户库扩库。二是加强招标文件审查,指导业主合理合法设置资质条件,取消外来企业投标备案制,不作为企业入场投标前置条件,吸引更多的外地企业加入竞争。三是放开代理权,价格自议。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业务能力的日常考评及代理备案和考核管理。
(52)针对“评委‘常委’化现象突出。不仅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也容易造成评审不公,增加腐败风险”问题。一是根据项目需要,通过交易中心信息平台从省库专家抽取系统中随机抽取专家。二是规范业主代表参加评标评审行为,须提交委托书审查备案。三是采取一个项目一考评方式,对评委评审行为进行管理,增加评委抽取到场成功率。
(53)针对“标后监管严重缺位、违规分包转包问题突出。业主单位对于施工单位合同履行情况监管缺位,如省保‘一本堂修缮’项目。巡视抽查还发现,中标人违法分包转包现象比较普遍,如新城区多条道路建设项目被肢解分包,小路口段水利施工等项目也是如此”问题。一是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监管日志的通知》,切实加强项目标后监管和项目法人职责,督促业主切实履行标后第一责任人责任,规范监管行为,做好痕迹管理。二是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全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联合整治专项行动,严肃整治全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和项目建设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打击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转包、非法分包等违法行为。6月份,专项行动安排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监管职责对2016年以来进场交易的371个工程项目进行逐项排查。7月13至14日,联合开展了项目“四查”,即查是否存在“应招未招”、“招小做大”、“标后监管缺位”,“买标卖标、非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现象。7月27日,抽查部分代理公司,就项目造价编制等内容进行专项督查。三是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排查出问题18件,其中应招未招、招标不规范问题7件,交易中企业存在不良行为问题8件,项目经理履约不到位及人员变更随意问题2件,涉嫌挂靠、转包问题1件。已责令责任单位立即整改,涉嫌挂靠、转包行为的,已经移交公安部门调查处理。四是责成文广新局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和巡察,新城区切实履行在建工程监督、指导、案例管理职责,坚决杜绝工程施工分包和转包现象。
(54)针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存在隐患。有的未经审计就付清工程款,有的变更尚未经过审核批准就支付工程款”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祁门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祁政秘〔2014〕33号)文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前,项目业主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价款不高于合同金额的80%,经竣工决算审计后方可按审定金额结算工程款。二是要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开展了一次全面排查,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了一次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约谈。同时开展了一次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专项督查,进一步规范了中央预算内项目资金的管理。
4.关于“侵害群众利益时有发生”问题
(55)针对“巡视巡察及举报核查发现:有的套取农民危房改造资金挪作他用,有的在乡敬老院领取补助,有的侵占农村精神病人的五保、救济款”问题。一是将巡察监督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增强巡察的机动性和精准度,紧盯啃食群众利益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充分运用巡察成果,及时移交问题线索,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保持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坚决维护好广大群众利益。今年来已开展两轮巡察工作,巡察4个乡镇4个县直部门,共移交问题线索27件。今年下半年还将开展两轮巡察,共巡察2个乡镇和8个县直部门,把发现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内容。二是狠抓专项整治。根据省、市纪委统一部署,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1+N”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全面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单位资金违规问题和民生工程建设资金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三个专项整治”,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是快查快处巡视巡察及举报核查发现问题,对 “套取农民危房改造资金挪作他用、在乡敬老院领取补助、侵占农村精神病人的五保、救济款”等问题线索,县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强化使命担当,巩固深化巡视整改工作成果
目前,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整改工作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一些复杂问题还需要深入推进解决,一些深层次矛盾及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逐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按照省委和省委巡视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后续整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邮政信箱: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559-4512043;邮编:245600;电子信箱:qmxwxxk@163.com。
(中共祁门县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