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记实手册,将每天的工作实时记录下来,一年的履职情况白纸黑字地记录着,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这不仅仅是对我们工作实效的检验,更是一种提醒和保护。”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洪君在领取《记实手册》和《记实台账》时感叹道。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砀山县在建立“两个责任”清单的基础上,推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程记实制度。截止目前,已累计向全县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放4000余册《记实手册》和300余本《记实台帐》。
记实制度对象涉及全县各级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编印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记实手册》和《记实台账》,明确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党组)13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9项、其他班子成员8项工作职责和派驻纪检监察组6项监督职责,将全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两个责任”情况具体化、数量化、表格化。以台账和手册的形式,跟踪记录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班子及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我们将全程记实情况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未按要求填写的,视情进行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对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通过检查考核,进一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说。(宿州市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