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整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经长丰县委研定,在中共长丰县纪委十届三次全会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推进会(视频会议)上安排部署了“一问责十对照两整治”专项行动,明确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结合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紧密联系实际,在前期整改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务求取得实效。
“一问责”,即: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重点解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不力,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问题,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典型案件和问题,既处理事也处理人,倒逼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
“十对照”,即:对照“四个意识”不强,学习不深入问题进行整改;对照政绩观不正问题进行整改;对照执政理念有偏差,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不够问题进行整改;对照部分干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强问题进行整改;对照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实问题进行整改;对照党建工作虚化、边缘化问题进行整改;对照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政治文化、政治生态不优问题进行整改;对照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进行整改;对照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进行整改;对照重点领域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整改。
“两整治”,即: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基层“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重点整治以权谋私、处事不公、作风不实、滥用职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与此同时,严明纪律、强化督查。长丰县纪委监委、县目标考核督查办成立联合督查组,对“一问责十对照两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照标准、严格时限、高效完成。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将盯住不放,一个事一个事地解决,对行动缓慢、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态度不坚决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问责。(合肥市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