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65件处理75人

11-28 08:08   安徽纪检监察网  

明光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脱贫攻坚履职尽责不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入开专项治理整顿,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督查督办,压实责任。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由市纪委班子成员带队,组织部、作风办、扶贫办等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采取直接进村入户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对发现的重点问题线索,由市纪委常委和相关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人与所联系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纪委(纪工委)主要负责人当面交办,签字背书,限期办结,压实责任。对扶贫领域零问题线索、零查处、零问责的乡镇(街道),市纪委进行重点督查督办。

建立台账,销号管理。建立完善“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监督体系,畅通举报渠道。在市纪委网站上开辟“扶贫领域监督举报之窗”,公布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开展全面排查,深挖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实行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月报制度。

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践行“四种形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扶贫领域“微腐败”,保障精准扶贫。今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65件,处理7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

建章立制,常态长效。先后制定出台了《明光市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明光市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提升执行力,确保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长效化。

通报曝光,形成震慑。建立通报曝光制度,加大公开通报曝光力度,集中曝光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共计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5起17人,充分发挥震慑警示作用,持续释放对敢动“扶贫奶酪”严惩不贷的强烈信号。(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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