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在行动】临泉:整治问题合同 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

11-25 08:40   安徽纪检监察网  

“我身为村干部,却利用职务便利签订虚假合同套取资金用于个人开支,造成村集体资产流失,我对不起大家……”日前,面对临泉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韦寨镇某村干部崔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懊悔,并承认了违纪行为。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收到群众反映,某村3月村集体“三资”财务收支公示信息显示挖掘机租赁费用异常,明显高于市场价,存在骗取国家资金问题。经调查核实,发现该村干部崔某多年来利用职务便利签订虚假合同,抬高机械租赁费用违规套取村集体资金1万余元,最终崔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在开展村级经济合同清理整治行动时查处的一起典型案例。今年以来,为推动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该县纪委监委坚持“点题整治”,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为切入点,开展专项督查清理工作,全面查纠“问题合同”,切实扎紧集体“钱袋子”。

“村集体经济合同数量多、覆盖面广,我们统筹监督力量,协同作战,构建‘县纪委监委牵头+农业农村部门主抓+村(社区)具体整改’的工作机制。”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聚焦合同文本不规范、未履行民主程序、合同租期较长、承包价格异常等突出问题,对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现有村集体经济合同进行排查,形成问题台账,及时反馈各村(社区),做到边查边改、动态销号。截至目前,共清理不合规合同69份,清收资产资源租赁资金164万余元。

针对清查发现的共性问题,结合案件查处发现的突出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强化源头治理,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县农业农村局举一反三抓整改,梳理汇编“三资”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管理制度(试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制度(试行)》等4项制度,进一步明确合同基本要求、完善管理流程、理顺交易程序等,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督”,督促各村将村集体经济合同的民主决议情况、合同收益收缴情况等纳入村集体“三资”公开事项,定期进行公示公开,同时依托平台的监督、预警功能,实现对全县村集体“三资”数据的动态监控,精准防控廉洁风险点。目前,通过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等公示公开“三资”信息数据14万余条。

“我们将持续紧盯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签订履约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作风、腐败问题,精准靶向发力,以强监督严执纪守好看牢集体‘家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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