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强转”在行动】蚌埠:行政权力再“瘦身” 明责确权促担当

04-14 08:23   安徽纪检监察网  

近日,蚌埠市政府下发通知,决定调整市直5个部门的21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20项被取消,1项更名。

蚌埠市在深入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行动中,注重把加强教育管理和制度建设贯穿专项治理全过程,重点在明责、确权和抓平时、管长远上下功夫,结合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产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内在原因,查找制度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细化权责清单,厘清权力边界。

据了解,此次调整的21项行政权力事项涉及市住建局、市司法局、市人防办、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5个市直部门。其中,市住建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网上告知性)备案”“建筑节能专项备案”等2项行政权力事项,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取消;“民用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民用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监管”“三级项目经理业绩信用手册登记备案”等3项因阶段性工作已完成,不再列入权力清单。市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发证部门对考试机构的监督管理”,以及市人防办“实施防空警报试鸣和疏散相关工作任务”等12项行政权力事项,将作为内部权力事项而不再列入权力清单。此外,另有3项涉及市人防办、市信访局的行政权力事项,因涉密不再列入权力清单。

“市委编办结合严强转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在深入研究梳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基础上,经征求市直相关部门意见,最终决定对上述20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精简,调整后我市市级行政权力事项为1686项。”蚌埠市委编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蚌埠市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着力转变政府职能,于2015年在全省率先公布市级权责清单,公布权力事项1750项,此后每年进行动态调整,切实提高政府效能,形成权责对等机制,做到全面履职“有法”,严格尽责“有据”,以明责促干部队伍担当尽责。(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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