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今年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1起处理145人

06-16 07:13   安徽纪检监察网  

今年1-5月,滁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1起,处理14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9人,其中县处级5人,乡科级及以下76人。

从查处类型看,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主要集中在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以及其他问题,分别查处25起、13起、13起,分别占查处问题总数的30.9%、16%、16%。此外,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12起,占查处问题总数的14.8%;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11起,占查处问题总数的13.6%;大办婚丧喜庆5起,占查处问题总数的6.2%,公款国内旅游2起,占查处问题总数的2.5%。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往深里抓、实里做,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在畅通监督渠道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放大监督作用。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坚决防止反弹回潮。扎实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严查重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推诿扯皮、新官不理旧事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54起,处理10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人。(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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