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开展专项行动提升信访举报处理工作群众满意度

05-16 06:35   安徽纪检监察网  

为深化拓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持续整治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近日,蚌埠市纪委监委部署开展信访举报处理工作满意度提升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工作目标是通过落实接收受理办理、处置管理、检查督办、实名检举控告处理、闭环管理等制度,深化和改进检举控告处理工作,切实解决“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处置还不够精准”“对群众反映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不够及时”“核查工作较为缓慢”等突出问题,做到回应群众关切更加及时、维护群众利益更加有力、办理检举控告更加规范、引导群众监督更加有效,减少重复举报、越级举报、多头举报,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是处置好‘群众不满意信访件’,主要指实名举报人在反馈时表示不满意的信访举报件。积压未办的,已办结未反馈的,反馈时未表明意见、后又重复反映的,都属不满意范围。”据市纪委监委信访室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专项行动将按照三个层面逐步推进,4月至5月,以2018年10月1日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以来扶贫领域群众不满意信访件为切入口,全部起底,分类处置“清零”;6月至7月向2019年以来民生领域以及漠视群众利益方面群众不满意信访件拓展;8月至9月向2019年以来业务范围内的群众不满意信访件拓展。

专项行动分为排查建账、自查审核、复核督办、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市纪委监委要求各县(区)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分别摸底排查,核实实名举报,将群众不满意信访件应纳尽纳、逐件登记,建立群众不满意信访件台账。对县(区)办理的群众不满意信访件,主办单位要对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规定,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要求深入自查,发现问题实事求是予以纠正。

市纪委监委对县(区)上报的群众不满意信访件,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严格审核把关。对市本级办理的群众不满意信访件,市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市纪委信访室按照程序逐件向省纪委信访室书面反馈结果。经市纪委监委向省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提交报结案件,并经复核后同意了结的,今后将对此类件的重复举报事项予以登记留存,对仍然存在事实不清、定性不准、处理不当、反馈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的,将作为市纪委监委重点案件进行督办。(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