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扎紧制度笼子 严管基层“小微权力”

07-30 08:30   安徽纪检监察网  

淮南市采取健全“阳光村(居)务”监督管理平台,探索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等措施,着力解决农村基层权力运行不规范问题,实现基层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完善“阳光村(居)务”监督平台公开机制。按照“民主公开、群众参与”的原则,落实好党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为民服务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做到规则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健全完善“阳光村(居)务”监督平台,充分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推动县区健全完善统一的“阳光村(社区)务平台”,定期公开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工作,村两委成员对任期工作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做出公开承诺,对工作完成情况每季度进行公示,对村里的财务收支情况网上展示。村民通过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登录本村页面,根据栏目导航查看公开内容。公开栏目分为定期更新栏目和不定期更新栏目。将“小微权力”涉及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运行流程、实施过程及结果全过程“线上线下”同步公开。目前全市829个村、261个社区已建立网上平台。

探索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机制。目前,正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原则,拟定市级层面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并结合各县区农村实际情况,对村级组织权力进行逐类逐项梳理、归纳、审核,以县区为单位,探索编制符合各县区实际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并报组织、民政部门备案。清单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发生权力寻租和信访较为集中的权力事项,与村级事务准入制度做好对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县区可根据形势的变化,适时召开辖区内党代表和村民代表会议,对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的动态调整,及时清理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权力,及时优化完善不适应实际需要的运行流程,确保权力清单于法周延、于事简便。

构建常态化监督机制。持续深化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配齐配强镇村两级纪检监察队伍,围绕“规范运行、全程公开、群众监督”等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全面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市县乡村(居)四级监督体系。县级纪委制定小微权力分片交叉监督检查制度,以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为主体,发挥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等职能作用,定期组织开展片区交叉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切实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6月29日-7月3日,市纪委监委检查组对潘集区和寿县小微权力行使和监管等情况进行了交叉检查。

完善基层监督网络机制。持续推进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着力构建“派驻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协作区)+乡镇(街道)监察专员办公室+村(居)廉情信息员”三级联动监督网络。截止目前,全市共成立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室17个、协作区10个,建立乡镇(街道)监察专员办公室88个,任命监察专员70人,监察员177人;已选配村党组织纪检委员824人,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259人,聘请村(社区)廉情信息员743人。办公场所选择闲置的“七站八所”进行改造或在条件较好的乡镇驻地,配齐相关办案、办公设备,有条件的建立了标准谈话室,经费由县区财政或上级纪委专项资金保障。

巩固监督惩戒问责机制。巩固拓展乡镇(街道)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成果,立足“监督再监督”,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村级事务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有效推动村级权力规范透明运作。注重以案促改,推动查案治本,堵塞“小微权力”配置和运行中的制度漏洞,实现标本兼治。今年1-6月,共查处涉及村级组织腐败和作风问题60起,处理82人,党纪处分56人,通报违纪村干部36人。(淮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