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出台“十不准” 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09-14 08:41   安徽纪检监察网  

“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他人当选,或私下发表意见影响他人正常选举。不准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要求,未经核酸检测进入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驻地宾馆和会议场所。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近日,合肥市纪委印发《合肥市委换届纪律监督组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十严禁”“十不准”等规定要求,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环境风清气正。

《方案》指出,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和市委严肃换届纪律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从严从实做好市委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营造纪律严明、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氛围,保证市委换届工作圆满完成。成立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纪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3个会风会纪督查组跟进开展督查。同时,成立1个问题线索快速核查组,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进行快查快核。

《方案》要求,要加大换届风气监督宣传教育,强化换届纪律要求,组织签订承诺书、播放警示教育片、开展谈心谈话、开展驻地监督、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等,综合发挥各类监督作用,对换届工作中执行政策规定、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和换届风气进行全程从严监督。压实各级责任,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方案》强调,要用好网络、信件、短信、电话“四位一体”举报信息平台,统筹做好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查核处理工作。对反映换届纪律的信访举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立即开展调查,及时组织形成查核报告,提出处理意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合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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