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视野】“我将无我”的伦理向度

10-21 15:12   学习时报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植根于中国人内心深处,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我将无我,不负人民”这一论述,既反映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又彰显新时代伦理特征,成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精神族谱的生动表达。

“我将无我,不负人民”蕴含了“正其义不谋其利”的义利观。在奔腾不息的历史长河中,这一义利观涵养了中华民族深厚绵长的崇德尚义的传统,是我们今天认识、解决义利矛盾的重要思想文化资源。我们要深入研究、挖掘中国传统义利观的思想内涵,辩证分析其义利思想以及处理义利矛盾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论,萃取其中的精华,并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新时代社会主义义利观的发展提供丰富的道德文化滋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无我”之境界、“有我”之担当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人格力量的两大支点。

“我将无我,不负人民”体现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道德观。“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反映了中华儿女最朴素的道德观念。共产党本身没有私利可言,党的一切工作都是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个共产党人是否做到爱党与爱国统一,关键是看共产党人是否努力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两者缺一不可,否则就谈不上爱党与爱国,这是共产党人必须具备的道德观。我们要进行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道德观教育为重点,引导大家深刻认识中国梦是每个人的梦,以祖国的繁荣为最大的光荣,增强国家认同,培养爱国情感,树立民族自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努力。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投身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淡泊名利,担当有为。

“我将无我,不负人民”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我将无我,不负人民”,出发点在人民,落脚点也在人民,这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人格的鲜明价值指向。中国共产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苏共亡党的前车之鉴值得深思,虽然其原因非常复杂,内因外因兼具,但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苏共日益严重地脱离了群众,失去了人民的支持,甚至成了少数人利益的代表。习近平总书记曾语重心长地提到过著名的“塔西佗陷阱”。中国传统文化中也有类似的思想,当年有学生问孔子如何治理政事,孔子回答了三条:“足食,足兵,民信之。”问如果这三者哪项可先去掉,孔子说,可以去兵、去食,“信,国之宝也”。要赢得民心,必须坚持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不断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合理的利益诉求,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当前,一个特别重要的任务就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正因为中国共产党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始终以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因此能获得人民的衷心拥护,这也是我们事业取得胜利的逻辑依据。(张满生 喻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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