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视野】透过四组关系读懂中国之治

09-07 15:57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这两大奇迹的背后,是同样堪称奇迹的中国之治。作为一个有着5000年文明历史和14亿人口的大国,中国治理的难度和复杂程度是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无法比拟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中国治理体制和中国治理道路,是历史上从没有过的新型国家治理体系,体现着解决人类社会共同问题的中国智慧、中国特色、中国精神。破解中国之治的成功密码,需要深刻把握四组重要关系。

深刻把握历史与现实、继承与发展相统一的关系,在充分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养分的基础上设计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马克思曾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中华文明创造了人类文明的一个奇迹,是唯一一个从远古一直延续发展到今天,保持5000多年绵延不断的文明。对于中华独特的、优秀的文化基因,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深刻总结,融汇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中。换句话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必须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实际相结合。中国之治的实践证明,设计和发展国家政治制度,必须注重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形式和内容有机统一。坚持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既要把握长期形成的历史传承,又要把握走过的发展道路、积累的政治经验、形成的政治原则,还要把握现实要求、着眼解决现实问题,不能割断历史,不能想象突然就搬来一座政治制度上的“飞来峰”。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我们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完善和发展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当然要学习和借鉴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但不是囫囵吞枣,照搬其他国家的政治理念和制度模式,而是要从我国的现实条件出发来创造性前进,正视本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状况的特殊性,在中国大地上探寻适合自己的道路和办法。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有很多制度都汲取了中华文明的深厚养分和智慧。比如,我们今天强调的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就汲取了中华传统文化中占主流的大一统思想。当然,我们有所扬弃、有所淘汰,更有发展创新。我们所维护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建立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基础上的,与封建社会“家天下”基础上的中央集权制具有本质区别。还比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植根于中华文明中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的优秀政治文化,产生于近代以后中国革命的伟大斗争,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光辉实践,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

深刻把握主次矛盾的关系,抓住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根本,突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

马克思曾指出,现在的社会不是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有机体。社会有机体有不同的子系统,各个系统之间密切联系、相互影响。这就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必须整体推进、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但是,社会有机体各个子系统之间并不是平行的关系,而是主次分明,各有分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能平均用力,必须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中国的问题关键在党,党是最高的政治领导力量,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抓住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根本,突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决定于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基础, 同时又反作用于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基础,乃至于起到决定性作用。在一个国家的各种制度中,政治制度处于关键环节。而政党制度又是政治制度中最关键、最重要的制度。因此,西方国家策划“颜色革命”,往往从所针对国家的政治制度特别是政党制度开始发难,大造舆论,大肆渲染,把不同于他们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打入另类,煽动民众搞街头政治。国内外敌对势力鼓吹普世价值,企图在中国搞“多党制”“三权分立”“宪政民主”,其根本目的就是要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教训表明,否定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就必然否定社会主义,使国家陷入万劫不复之中。近年来,一些发展中国家照搬西方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并没有带来所谓的福音,而是陷入了政治动荡、经济停滞、社会分裂、民族冲突、战乱频仍之中。这些历史教训告诉我们,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决定国家前途和命运的重大原则问题上,我们绝不能犯颠覆性错误,绝不能有任何含糊和动摇。

中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具体表现在13个方面,而其中绝大多数都可以归结到党的领导方面。如,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都与党的领导体制、宗旨、指导思想、执政理念等有密切的关系。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不可能有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可见,党的领导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关键和根本,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

深刻把握制度自信和制度创新的关系,不断推进制度完善和发展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深刻把握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演进方向和规律,回答“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坚持制度自信与制度创新的辩证统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能搞拿来主义,照搬照抄,必须坚定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前提,即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是不能突破的底线。否定了这个前提,就会走上改旗易帜的邪路。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在政治制度上,看到别的国家有而我们没有就简单认为有欠缺,要搬过来;或者,看到我们有而别的国家没有就简单认为是多余的,要去除掉。这两种观点都是简单化的、片面的,因而都是不正确的。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政治制度模式。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才知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之所以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就是因为它是从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中国之治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显著的优势,我们必须强化制度定力,咬定青山不放松,坚定制度自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我们治国理政的本根,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我们思想上必须十分坚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绝不是西方化、资本主义化!

与此同时,也必须明确,制度自信不是自视清高、自我满足,更不是裹足不前、固步自封,而是要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在坚持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制度体系完善和发展。实践是不断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层出不穷,这就决定制度也必须不断创新发展。只有不断推进制度的创新发展,制度才能不落后于时代,不落后于实践。否则,停滞僵化、一成不变,制度就必然失去生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修改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完善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我们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包括推进党和国家机构的改革,并不是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好,而是为了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好,为了强化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自信和制度创新是统一的,制度定力和制度活力是统一的。只有在坚持制度自信和制度定力基础上的制度创新,才能行得通,才能有制度活力。

深刻把握制度与治理的关系,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制度是定国安邦的根本,是国家治理的依据。治理是制度的实现、具体化,直接影响着制度的作用发挥和存亡兴衰。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二者并不等同。完善的制度是实现有效治理的前提,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必然影响治理成效。但是制度健全完善了,治理能力并非随之提高,治理成效也并非自然显现。只有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充分发挥制度效能、彰显制度优势。因此,为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切实转化为治理效能,必须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治理方式,提高治理能力。

首先,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制度整体优化。现代化和改革不能单打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体系,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做到互相衔接、统筹协调。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破除各种体制机制障碍,充分释放制度潜能,从而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实现整体优化,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其次,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有制度不执行,比没有制度危害更大。有了制度,更需要执行得掷地有声、不折不扣。如果只制定制度却不去执行或执行不力,制度就无异于一纸空文。为此,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的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严格问责制度执行搞变通、打折扣、执行不力等现象。

再次,加强唯物辩证法的学习,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治理能力。干部队伍的治理能力是影响治理效能的重要因素。提高干部队伍的治理能力,必须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尤其应高度重视唯物辩证法的学习,提高干部队伍的辩证思维能力。我们现在所强调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都是辩证法的运用。加强唯物辩证法的学习、掌握和运用,才能提高干部队伍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的科学性,从而提高干部队伍的治理能力。

最后,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国是现代制度文明的基本标志,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必须深入推进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实现国家治理的制度化、法治化。与此相适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断提高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理论逻辑、历史逻辑、价值逻辑和实践逻辑的统一。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深刻把握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演进的方向和规律,深刻把握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路径。(陈志刚  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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