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09-16 15:14   安徽纪检监察网  

一、凤台县政协委员、推剧团团长苏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凤台县政协委员、推剧团团长苏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4至2016年,凤台县推剧团先后使用公款购买5万余元酒水,用于日常招待、宴请。另外,违规购买1000余元土特产。苏武还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2020年8月,苏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淮南市谢家集区第六中学原党支部书记赵立联违规公款消费问题。2014年9月至12月,谢家集区第六中学先后在6次公款招待中违规消费烟酒,时任第六中学党支部书记赵立联参与上述违规消费,并签字同意报销费用。赵立联身为中共党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2020年5月,赵立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淮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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