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开展处分决定专项检查 共抽查207名被处分人员

12-18 15:47   安徽纪检监察网  

今年6月以来,长丰县纪委监察局联合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成检查组,对全县2013年以来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大起底”,目标明确全面核查。检查组通过听取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处分执行情况汇报、调阅案件审理卷宗、查阅受处分人个人档案等方式,重点抽查了15个乡镇(开发区)、27个县直单位共207名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被处分人的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及归档情况;处分期内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发放考核奖金、任用晋升情况;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停发工资待遇以及受刑事处罚后给予开除处分、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予以一一核查。经抽查发现涉及37名受处分人员存在处分决定没有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明举措”,聚焦重点夯实责任。检查组认真梳理分析,制定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夯实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一是签单认领,限期整改。研究制定《关于整改落实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通知》,将问题清单现场签单交办给有关乡镇和县直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到位;二是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全县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有关单位对2013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和本单位作出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再次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三是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健全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责任体系,明确纪委、组织、人社部门责任划分。强化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内部执行工作职责分解,将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各环节的工作职责落实到具体室、组、办和具体工作人员。

“念紧箍”,整改到位常抓不懈。通过检查反馈,督促整改,此次检查共纠正年度考核等次10人,纠正党政纪重处分应降工资而未降工资的7人,纠正不予调资而调资的8人,已追回多发工资和奖金9万多元,副科级降为科员2人,职级并行正科级降为副科级1人,完善处分决定送达、归档10余人。执纪工作是否落实到位,监督检查是“紧箍咒”。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一直把党纪政纪处分执行工作作为案件质量检查的重要内容,注重定期检查与不定期随机抽查相结合,坚持健全检查考核的工作机制,保障执纪工作落实到位。(合肥市纪委)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