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以案为鉴 通报全县督促问题整改

07-16 15:38   安徽纪检监察网  

舒城县纪委监委注重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通过以案促改,推动标本兼治。

今年3月,舒城县纪委监委对高峰乡挂任党委委员、朱湾村党支部书记、乡敬老院院长胡焕运开展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在本案调查过程中,发现县民政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在农村敬老院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监管不严、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针对该案暴露出来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坚持标本兼治的方针,向县民政局和高峰乡政府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同时,县纪委监委向全县各乡镇和相关单位发出案情通报,以案为鉴,督促问题整改,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通报要求全县各乡镇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履行民政资金使用与监管的主体责任,组织对民政资金政策落地情况开展排查,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对排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通报要求县有关职能部门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能监督责任,查找资金使用监管中的廉政风险点,并建章立制,源头治理,堵塞漏洞。

通报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各项扶贫惠农资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从严从快查处,严肃追责问责。(六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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