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歙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涉法问题线索移送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季例会和案件协调分析会议机制。制定《歙县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管理暂行办法》《歙县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单位问题线索移送考核暂行办法》,建立案件信息移送和共享机制。
建立涉法问题线索大清理机制。在全县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涉法问题线索清理移送工作,重点督促公安、审判、检察、司法、国土等部门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涉案党员干部进行全面梳理移送,今年以来共移送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97件。
建立问题线索移送监督检查机制。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涉法问题线索移送及行政不作为、慢作为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抽查重点执法单位,监督移送问题线索116件,对16名未按规定移送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提醒谈话等方式进行问责。(黄山市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