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滁州市南谯区纪委监委用好“早”、“严”、“法”三字诀,着力优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比例结构。1-8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7人,其中,第一种形态48人,占72%;第二种形态11人,占16%;第三种形态7人,占10%;第四种形态1人,仅占2%。形成较为明显的“倒金字塔”结构,取得了预期成效。
防微杜渐,突出“早”字。以纪律教育为主线,通过廉政党课、红色教育等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利用法定节假日发送廉政短信,覆盖党员干部11000余人(次);及时发布审查调查信息,通报曝光辖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等重点领域违纪案件8起;结合“讲、严、立”活动,制作警示教育展板22块,开展全区巡展;利用“监察之路”、“漫说酒桌办公”动漫片开展新媒体宣传教育。通过早提醒、早预防、早督促,突出“咬耳扯袖”、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第一种形态运用。
追责问责,突出“严”字。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拉好党纪国法这根“带电的高压线”,防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由一般违纪演变成严重违纪甚至违法犯罪行为。用好监督执纪问责“杀手锏”,1-8月查处各类违纪问题26件,结案2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聚焦重点领域,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4件10人,给予4人党纪处分、6人诫勉谈话;针对“酒桌办公”不正之风开展专项整治,查处违规供酒、隐匿列支招待费等问题7件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突出第二和第三种形态运用,起到震慑作用。
监察调查,突出“法”字。举办监察法释义“每周一课”活动,委、室领导轮流授课,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带头讲授《浙江省监察体制改革实践及探索》等精品课程,开展监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专题学习活动,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调查。与辖区公、检、法部门联系,成立案件协调领导小组,对辖区1名涉嫌犯罪科级干部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大胆探索监察委十二种调查措施的运用,抽调全委精干力量全程参与办案,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滁州市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