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1月26日发布了一则消息:根据十一届天津市委巡视发现问题,结合有关问题线索,天津市委、市纪委监委决定对六名市管企业纪委书记不作为不担当,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进行严肃问责。
梳理发现,本次通报中有的是因为监督领导班子履职不力,对集团领导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突出、集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绝等负有监督不到位责任被免去职务;有的是因为对集团党委巡视整改和党的建设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等负有重要责任,集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四风”问题禁而不绝而被问责。
十八大以来,因“两个责任”履行不力,“别人犯错误,自己挨板子”已经没有人喊冤,也不再是新闻。但以“撸掉帽子”这样的大尺度问责不作为不担当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情形,不仅仅能让庸庸碌碌混日子、装模作样走过场的“庸官懒官”头皮发紧、背后出汗,更能树立起正确的导向,让敢于担当者看到前途和希望。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思想深处拧紧螺丝。要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严格日常管理,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承担着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监委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承担着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纪委监委的双重职责中,监督都是基本职责、第一职责、首要职责。而上述六名市管企业纪委书记正是因为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责任空悬、职能空转的原因,导致“集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集团领导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突出”而被问责。
“没有不能揭的黑、没有不敢碰的恶”。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更不能有“信任代替监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该发现的问题没发现就是失职,发现了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如果纪检干部都甘当“和事佬”,乐当“老好人”,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如果纪检干部监督畏首畏尾,不作为不担当,看到问题“睁只眼闭只眼”,甚至顺水推舟,必然导致纪委的监督责任虚化无力。
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然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特点,更需要我们纪检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将敢于担当与履职尽责紧密结合起来,用铁的纪律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界首市纪委监委 饶晓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