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信访举报有效服务巡察监督工作

10-24 09:54   安徽纪检监察网  

“这是信访室梳理的涉及6家被巡察单位信访举报台账,重点列出了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建议巡察办将其列为巡察重点……”。根据十五届东至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安排,日前,东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对被巡察单位信访问题进行梳理,提供给县委巡察办进行会商研判。

近年来,东至县纪委监委在总结以往巡察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巡前信息共享、巡中沟通交流、巡后互相反馈,实现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深度融合,推进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巡前信息共享,提高巡察监督的针对性。在开展巡察工作前,信访部门与巡察部门进行对接,就日常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的信访举报进行起底排查,将反映被巡察部门领域的主要问题进行梳理归纳后向巡察组反馈,作为巡察的重点内容,让巡察组带着问题去巡察,提高巡察工作的针对性。

巡中沟通交流,确保巡察监督的时效性。在开展巡察期间,信访部门协助县委巡察办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收到的涉及被巡察单位苗头性、倾向性、典型性信访问题,梳理问题来源、受理时间、举报人和被举报人、职务级别、问题摘要、处置情况等要素,第一时间抄送巡察组,确保巡视巡察工作导向清晰、开展顺畅、发力精准。

巡后互相反馈,保障巡察监督的质效性。在巡察结束后,经领导批示,信访部门对县委巡察办移交的信访件及时向相关纪检监察机构及县直单位分流转办,对群众反映强烈、反映问题突出、可查性较强的举报件,信访部门通过集中交办督办,要求相关部门限期办结。县委巡察办在非巡察期间收到原被巡察单位管辖范围的信访举报件,移送信访部门按程序处置。

“巡察与信访互相联动,为有效开展巡察工作提供第一手信访资料,让巡察工作更具主动性、针对性,对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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