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实行“全周期管理” 严防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

03-11 07:46   安徽纪检监察网  

“在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委会上宣布处分决定时,只有被处分人发言,其他人没有作表态发言,以案示警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近日,宣城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县市区2019-2021年度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采取自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聚焦处分决定宣布是否到位、是否送达本人、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宣布,以及受处分人员受处分后的考核等次、职务级别、工资奖金等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到位等问题。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并督促其立行立改,清单式、闭环化落实整改责任,切实维护党纪政务处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022年以来,市纪委监委按照“全周期管理”的要求,聚焦处分决定送达、宣布、执行和回访四个“关键环节”,细化工作举措,严格制度执行,严防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一方面,坚持“一处分一提示”,在向受处分人送达处分决定时,同步向其所在单位送达《处分决定执行提示单》,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及时到位。同时,研究制定《宣城市党纪(政务)处分宣布工作操作规程(试行)》,明确处分决定执行宣布责任主体、宣布时限要求、宣布程序等事项,规范宣布场所、着装和言语要求,以严肃的仪式感彰显纪律的强大威慑力。另一方面,强化处分决定执行日常动态监管,通过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落实工作闭环要求;建立健全回访教育工作机制,明确回访教育主体、规范回访教育程序、细化回访教育要求,做细做实回访教育工作,提升处分决定执行的综合效果。

“处分决定执行是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最后一道关口’,如果‘打折扣’‘挂空挡’,不仅会让违纪人员心存侥幸,也会削弱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一律严肃处理,决不让纪律处分决定成为“一纸空文”。(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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