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06-19 14:47   安徽纪检监察网  

一、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江志违规收受礼品、购物卡问题。2011年至2014年,江志任原市国土资源局贵池分局矿产开发(地质勘察)科副科长、科长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购物卡、烟酒等礼品折合共计12600元(党的十八大后收受6300元),主要发生在春节等节日期间。江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0月,江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贵池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原一级科员、产业规划科科长夏天阳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0年至2022年,夏天阳(非中共党员)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烟酒折合共计5900元,其中多次发生在端午等节日期间。夏天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2023年3月,夏天阳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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