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强化监督保障执行 严防处分决定“打白条”

03-15 08:50   安徽纪检监察网  

“张某某因违纪违法,于2020年3月份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为何于2020年6月才执行?按规定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后,应从受处分后的次月起执行……”连日来,泗县纪委监委组织各纪检监察协作区深入各乡镇、县直单位,对2019-2022年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泗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处分决定的执行,在党纪政务处分作出后,加强与组织部门、人社部门的横向衔接,紧盯纪律处分执行不放松。通过自查自纠、全面检查等方式,提高各级党组织执行纪律的能力,真正发挥党纪政务处分惩戒、警示教育作用,防止纪律处分执行“跑偏走样”,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在专项检查中,按照“一人一表、一案一台账”原则,逐人填写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表、逐案建立处分决定执行项目台账,通过查阅卷宗、调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六查六看”,了解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工作态度和工作实效,着力发现执行处分决定搞变通、打折扣、弄虚作假、规避执行等行为,进一步规范各单位的处分执行工作。

与此同时,各协作区认真做好专项检查的“后半篇文章”,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处分宣布、送达、归档不规范,个人思想认识材料缺失”等具体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落实。针对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在职务级别、工作安排、工资奖金、考核任用、评先评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纪依规追究党组织或有关人员责任,确保处分决定全面、及时、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

“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的‘最后一公里’。我们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进一步做实做细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常态化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质效,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泗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宿州市纪委监委)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