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查改治”贯通发力 推动集体“三资”在阳光下运行

11-28 16:04   安徽纪检监察网  

“姜东村通过收取土地承包费和农业‘大托管’相关资金不入账、虚构项目套取补助资金等方式,设立‘小金库’资金,并部分用于违规接待、发放福利等。”近日,东至县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集中通报胜利镇姜东村原党总支书记周某某等9起违纪违法案件。

农村集体“三资”是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也是基层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今年以来,东至县纪委监委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抓手,紧盯村级资产资源发包、工程招投标、村级公务“零招待”等多个“小切口”,持续精准发力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你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不严,现提出纪检监察建议……”针对周某某案件暴露出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向胜利镇党委发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举一反三,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试点,对全镇21个村村级财务开展全覆盖核查,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并推动建立健全资产资源管理等制度机制3项,移交问题线索8件。

针对部分农村集体“三资”底数不清、账实不符,以及处置程序不规范、未按规定公开发包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系统治理、精准施治,在全县开展村级资产资源发包、出租情况再排查再起底,督促各村建立台账、分类整改、规范管理,截至目前,共发现集体资产资源发包不规范等问题85个,收回租金15万余元,排查起底问题线索14件。同时,构建“纪委+部门”联动模式,对2021年以来单项合同额50万以下实施招投标的项目进行专项清理,有效遏制“小微”工程项目规避招投标或套取项目资金等乱象。

“只有集体‘家底’坦荡荡,群众心里才能亮堂堂。下一步,将围绕集体‘三资’管理,拓宽信访举报渠道,严肃查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以及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等违纪违法行为,推动集体‘三资’在阳光下运行。”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强调。(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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