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纪委监委机关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05-24 11:05  

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表彰了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其中,芜湖市纪委监委机关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芜湖市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建引领+文明创建”双轮驱动,将文明建设融入监督执纪执法、队伍建设全流程,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创新开展“四心悦组访”、领导家访、谈心谈话、心理健康评查“四个全覆盖”活动,打造“青廉先锋”“鸠兹清风”等党建品牌,以党建引领促进纪检监察干部理论学习和业务能力“双提升”。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协助市委建立市直单位廉洁风险防治“八步强责”机制,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涵养风清气正的文明政治生态。

芜湖市纪委监委将以此次获评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为新起点,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推动文明创建常态长效,用忠诚与担当续写纪检监察新时代文明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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