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用好处分决定宣布 提升警示教育质效

06-16 15:01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为包片干部,赵某某在巡查工作中履职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村民违建行为,直至接到群众举报后才采取制止措施,负有直接责任。”近日,在桐城市大关镇歧岭村党员大会上,镇纪委书记现场宣读该村干部赵某某的处分决定,并结合案情开展纪法教育,通过剖析违纪事实、讲解政策规定,为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看到朝夕相处的同事因履职不到位受到处分,这种身边人身边事的警示比任何说教都更令人警醒。”参会的党员干部纷纷感慨道。

处分决定宣布是桐城市纪委监委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的重要举措。近年来,该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过“现场宣布+案情剖析+纪法解读”,把处分决定转化为“纪法宣传教育资源”,让传统的“关起门来”宣读形式升级为“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课堂,推动纪律教育真正入脑入心。

该市纪委监委还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作用,由案件审理部门统筹协调,整合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道)纪(工)委等力量,根据受处分人员岗位特点、违纪情节等具体情况,量身定制“宣布+教育”方案,通过到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召开党支部会议、干部职工大会等专题会议的方式,让党员干部从“旁观者”变成“局中人”,确保人人受教育、人人受警醒。今年以来,该市已对44名违纪干部公开宣布处分决定,开展警示教育39场,教育党员干部1000余人次。

“处分决定宣布与执行是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抓手。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以案促改促治,让处分决定由一张纸变成纪律教育的‘活教材’,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桐城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安庆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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