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向下扎稳马步 练就清正廉洁内功

12-02 17:05   安徽纪检监察网  

乡村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是党和国家政策贯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的重要阶段,《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颁布实施,为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立下了明晰的行为规范,划定了不可逾越的红线与底线。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战线上的一名“哨兵”,我们不仅是《规定》的执行者与维护者,更应成为遵规守纪、严格自律的标杆。《规定》的出台,既体现了新时代基层治理中对廉洁履职的更高要求,也为我们精准履职、廉洁修身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以《规定》为准绳,在乡村振兴中践行初心使命。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肩负重任。《规定》详细列出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的行为规范与禁止性要求,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带头深入学习《规定》的每一条、每一款,不仅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要深刻领会《规定》背后所蕴含的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坚定决心,理解其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重大意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和细化镇、村权力运行的“负面清单”与监督重点,系统排查产业发展、工程项目、惠农政策落实等关键领域的廉政风险点。要将学习《规定》与贯彻党纪法规结合起来,不断提升监督执纪的精准度和实效性,以扎实的担当作为护航乡村振兴行稳致远。

以《规定》为标尺,在精准监督中筑牢廉洁防线。推动《规定》在基层落地生根、发挥实效,关键要靠监督执纪的精准发力,把制度“笼子”扎得更紧、更牢。我们身处群众身边,要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敢于“红脸出汗”,及时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咬耳扯袖、防微杜渐;对触碰《规定》红线、构成违纪违法的行为,必须敢于亮剑、坚决查处,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要善于从个案中发现共性问题,推动相关领域完善机制、堵塞漏洞,进一步完善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以《规定》为镜鉴,在自我淬炼中锻造过硬铁军。“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廉洁是纪检监察干部的立身之本、履职之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直接面对群众,一言一行都关乎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与公信力。《规定》既是我们监督他人的标尺,也是检视自身的明镜,必须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带头落实《规定》精神,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要以“其身正,不令而行”的标杆姿态,树立起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唯有自身廉洁过硬,我们才能更有底气、更加硬气地推动《规定》在基层全面贯彻,真正成为党和人民信任的乡村政治生态“护林员”。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以清醒敏锐的思想筑牢廉洁根基,扎稳基层监督执纪的“马步”,练就清正廉洁的“内功”,不断凝聚风清气正的发展合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郎溪县新发镇 刘涛)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