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台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联合县政府副县长及重点整治项目包保领导,共同督导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听取县农业农村局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联手把脉问诊专项整治薄弱环节,抓牢乡村振兴廉洁发展根基。
乡村振兴资金的使用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效果和农民切身利益,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保障。今年年初,石台县创新制定了《深化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贯通协同机制》,制度化明确“县委县政府主责、县纪委监委牵头抓总、部门协同推动”的联动体系,通过县政府、县纪委监委联合督导,共同守护好乡村振兴“钱袋子”。
如今,石台县“府委”联合开展、联动督导已成为常态。今年4月,该县选取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资金使用情况作为“小切口”,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并发现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农机具购置审核把关不严格等问题99个,移送涉嫌虚假招投标等问题线索3条。县监委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完善审验制度、加强政策宣传、优化服务流程,已推动完成问题整改97个。
县纪委监委在日常督查时,还发现部分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收益未及时兑现,于是将这一情况反馈给县政府。经双方商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6年以来财政资金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收益兑现情况专项核查。果然,这一情况并非个例,全县未兑现及闲置资产共87个。随后,县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通过及时兑现、强制执行、出租招租等方式,对这些项目进行整改,目前已完成61个,推动兑现收益1100余万元。
“‘府委’联动督导的同时,县纪委监委还坚持立足主责主业,以案开路开展嵌入式监督,为专项整治提质增效。”石台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介绍。据悉,县纪委监委采取“委领导+监督执纪协作小组+职能部门”的方式组建项目化整治工作专班,通过巡察监督、专项监督、大数据监督等方式,深挖细查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问题线索83件,党纪政务处分35人。
问题发现是途径,深化治理是目的。该县结合督导督查发现问题情况,推动完善《进一步强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全流程管理》制度,实现项目谋划、项目实施、资金拨付、资产移交、效益发挥、档案管理等全流程监管。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贯通各方责任,加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护航乡村振兴资金安全高效使用。”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池州市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