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努力创造过硬业绩

03-09 16:22   安徽纪检监察网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和作风形象的集中体现,是检验初心使命的试金石。正确的政绩观,能够凝聚人心、推动发展、造福于民;一旦出现偏差,则可能滋生急功近利、脱离实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甚至催生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最终损害党的执政根基、辜负人民群众的信任。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在“十五五”开局起步的关键节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是刚性政治要求,更是事业所需、民心所向。

筑牢思想根基,坚守“人民至上”根本立场。“政绩为谁而树”是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首要问题、根本问题、立场问题,本质是回答为谁执政、为谁用权、为谁谋利这一根本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守江山守的是民心,创政绩创的是民生。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自觉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多想一想“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要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心系“民之关切”,将顺应民心、尊重民意、关注民情、致力民生贯穿工作全过程,事不避难、义不逃责,坚持不懈把一件件民生实事办好、办实,不断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

抓实实践路径,弘扬“实干担当”奋斗精神。 一切政绩,归根到底要靠实干创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要,紧盯目标、心无旁骛,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任接着一任干。要秉持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既做让群众眼前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也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要尊重历史发展规律,以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脚踏实地把既定的科学目标、描绘的工作蓝图变为现实。要坚持凭实绩用干部、以实效论英雄的鲜明导向,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既看显绩也重潜绩,引导党员干部追求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符合规律的发展成果,防微杜渐、及时纠正政绩观偏差,推动形成崇尚实干、注重实绩的浓厚氛围。

强化行动自觉,永葆“清正廉洁”政治本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以清正廉洁为底色、以遵纪守法为底线,才能创造出经得起检验的硬核实绩,保持住干事创业的精神状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终要落实到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具体行动中,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日常言行上。要常怀敬畏之心、恪守清廉之本,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要把工作融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大局中谋划和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要主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中厚植为民情怀,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为民造福的实际成果,奋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过硬业绩。(宣城市宣州区纪委监委 何冬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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