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五注重”织密防腐“廉网”

02-18 16:45  

2016年,定远县纪委围绕“五个注重”,立足抓早抓小,深入落实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注重责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完善“两个责任”考核指标体系,细划量化考核指标,推动责任逐层细化到岗到人。采取述责述廉、谈心谈话、约谈提醒、考核、巡察、问责等方式,强化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同级党政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党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6名党委(党组)书记在县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并接受纪委委员评议,8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全县大会上述责述廉,31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约谈和诫勉谈话。

注重源头治理。坚持把教育作为预防腐败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以强化制度的约束力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活动为重点,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研究制定并严格执行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以及严肃换届纪律等七个规章制度,探索推行《村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和《村级内部监督审计制度》,打通村级执纪监督的“最后一公里”。对新提拔的178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举办解读党规党纪专题培训12场次,覆盖党员干部3000余名;组织全县领导干部百余人赴市清流监狱和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抓住重要节点,向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万余条,同时开展签订廉政承诺书、以案释纪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开展学家风、传家训、立家规活动,充分发挥家庭在反腐倡廉中的特殊作用。

注重过程监督。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两个责任”考核、明查暗访作用,强化过程监督,用制度机制管住干部履职行为和权力运行。县委先后开展了四轮巡察,共成立64个巡察组,覆盖9个县直单位、24个二级机构和258个村(社区),发现问题线索1270件,已移交办理问题线索157件,立案1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人,向县民政局等8个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提出整改建议25条,有26人主动到县纪委交代问题,退交违纪款65万余元。针对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酒桌办公”、“规范津贴补贴发放”等十四个专项整治工作。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加强对反馈和移交事项的跟踪督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纪律审查中发现的失职及行业共性问题,向县农委等11个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提出问责、整改建议。

注重精准防控。针对扶贫领域,县纪委专题部署廉政风险问题查找防控工作,着力打造清正、廉洁、务实、高效的扶贫领域。13个牵头责任单位、22个乡镇共查找出扶贫十大工程职权风险点51个,制定防控措施138个;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约840个,制定防控措施2100余条,建立起扶贫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为确保定远县“一号工程——江巷水库”零廉政风险,县纪委成立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纪律检查组,负责对工程建设全方位全过程的有效监督;组织工程涉及乡镇200余名乡村干部上反腐警示教育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签订廉政承诺书;对在移民拆迁安置、工程招投标等关键环节摸排出的113处风险点,进行重点盯防,确保工程进展到哪一步,廉政建设就跟进到哪一步。同时,紧盯“三资”管理、惠农补贴、低保救济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严肃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案件23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32人。

注重预警提示。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通过“红红脸、出出汗”,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运用批评教育、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群众反映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8名科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提醒谈话,对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不力,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措施不到位的12名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对一”重点约谈。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25个单位、乡镇主要负责人提醒谈话;对53人函询、6人诫勉谈话;对9名有一般问题的党员干部批评教育,为32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20名党员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对152起164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滁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