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积极践行“四种形态” 提升监督执纪效果

08-15 11:08   安徽纪检监察网  

今年以来,颍上县纪委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多举措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有力地提升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成效。

今年以来,颍上县纪委坚持抓早抓小,组织处理和轻处分322人,第一、二种形态比例达到90.7%,同比增长73.12%。为真正落实函询效果,谈话函询时,制作《函询对象告知书》;落实党内监督,印制《领导干部谈话提醒记录本》,发放给县领导及部门党组主要负责人,促进谈话提醒常态化和履职纪实。同时把好选人用人廉洁关,在干部使用动议阶段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时,防止干部“带病提名”,今年对1名干部作出不予任用的意见。

在此基础上,颍上县纪委坚持强化执纪审查,严肃问责。着力整治“微腐败”,今年初核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39件,立案13件,处分6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严肃问责,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追究党委责任,今年以来共查处7件,涉及14人。

今年以来,县纪委共对46个单位102名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106人次,其中对21名“一把手”开展谈话,运用“四种形态”的效果日益明显。(阜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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