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纪委把维护群众利益当做第一要务,开展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督办行动,通过多批次限时督查,集中整治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先后分三批向县区和市直单位交办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141件,目前已办结13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88人,组织处理24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
为确保靶向精准,市纪委对2015年以来受理和上级纪委、巡视巡察机构交办,以及群众反映突出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起底和“回头看”,确定重点督办问题线索,由委局领导或承办室主要负责人到县(区)或市直单位,直接向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集中交办,现场签订目标责任书,限期办结。对工作进度迟缓或办理质量不高的县区和单位,进行现场督办和指导,确保问题线索办理的时效和质量。市纪委分管副书记、主管常委分别带队对各县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和重点督办件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部分县区执纪问责力度不大、线索办理进度迟缓、问责处理不到位等问题,进行现场反馈,责成限期整改到位。
严把案件质量关,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督办、谁跟踪”的原则,要求督办单位上报的核查处理情况报告须经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由重点督办承办室集中复核汇总。通过层层传递压力、逐级签字背书,确保问题线索做到“四个清楚、四个到位”,即事实调查清楚、办理质量要求清楚、问题处理的法规依据清楚、办理时限清楚;责任追究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警示教育到位、制度跟进到位。(蚌埠市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