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的具体抓手,是衡量全面从严治党成效标尺。今年1-8月份,蚌埠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共处理人员16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19人次,占比73%,增长159%;第二种形态29人次,占比18%,增长222%;第三种形态8人次,占比5%,增长100%;第四种形态7人次,占比4%,增长17%。

从占比上看,第一种形态占比73%,第二、三、四种形态占比18%、5%、4%依次递减,基本符合“常态、大多数、少数、极少数”的要求,体现了监督执纪观念的变化,把管党治党更多的体现在日常,全面展现了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治病救人的工作实践。
1-8月份,全市共处分党员干部73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5人,占比2.05%,乡科级干部107人,占比14.62%,一般干部99人,占比13.52%,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511人,占比69.81%。

今年以来,蚌埠市纪委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到执纪审查、调查谈话、审理报告,坚持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突出第一种形态运用,出台《关于践行“四种形态”加强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和警示约谈实施意见》,并作为今年全市“党风廉政一把手工程”予以推动落实,实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制度化。同时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以权谋私、贪污腐化、失职渎职等问题,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各类违纪问题,对涉嫌严重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今年先后对市卫生局原副局长李杭建,固镇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陈灵,市交通局总工程师杨杰等县级干部严重违纪问题和固镇县粮食系统腐败窝案进行严肃查处。(蚌埠市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