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怀远县纪委用“显微镜”聚焦扶贫领域“微腐败”,紧盯线索排查、执纪审查、追责问责三个关键环节,严肃查处了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今年以来查处违纪问题35起,立案19件,党政纪处分23人。
线索排查“全覆盖”。 建立扶贫领域“微腐败 ”问题动态管理机制,对来信来访中涉及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建立专门登记台账,跟踪反馈、限期办结。对全县18个乡镇开展精准扶贫和基层医疗卫生领域专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239条,目前已立案46件次。对2015年以来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对14件超期办理问题线索,督促承办单位限期办结反馈结果。
执纪审查“零容忍”。坚持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一律优先办理,快查快结。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从初核、立案、核查、审查全程跟踪,确保查办案件的质量。认真办理省市纪委重点督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省级10件重点督办件,已对43人予以立案,给予党政纪处分41人;市级10件重点督办件已全部查结,对34人予以立案,给予党政纪处分34人。
问责曝光“无禁区”。对因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突出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按照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要求,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所在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今年以来共有3名乡科级干部因扶贫工作责任落实不力被严肃问责。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17件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蚌埠市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