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三个专项整治为监督执纪问责定“坐标”

11-24 16:56   安徽纪检监察网  

芜湖县纪委把学习十九大精神的热情和成效转化为忠诚履行职责的实际行动,对近三年来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自查自纠,以发现的问题为导向,开展“三个专项整治”,为监督执纪问责定“坐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纵深发展。

开展“一案双查”专项整治,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制定“一案双查”评估制度,细化具体情形、问责方式、实施程序。通过梳理近三年来查办的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典型问题案件,对照评估细则,召开专题会议逐一进行研究评估,确定问责方式及被问责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相关人员,即时问责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曝光。着力解决追究责任避重就轻、随意性大等问责不到位问题,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倒逼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担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开展“办案不主动”专项整治,解决六大问题。组织镇纪委、县直纪检组对近三年来查办案件开展自查自纠,分析问题线索来源、总结办案情况、找出存在问题、提出工作思路,同时,增加案件查办工作考核权重,建立案件办理情况每月通报、每季度调度、每半年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对办案不积极、不主动的纪检干部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调整岗位。着力解决监督执纪意识不强、梳理问题线索不主动、问题线索处置不规范、“四种形态”把握运用不到位、聚焦主业主责不力、执纪审查工作成效不明显六大问题。

开展“职责不聚焦”专项整治,严防职责定位跑偏反潮。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构及纪检监察干部对现有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再清理,县纪委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职责定位仍然不准,不聚焦的,约谈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坚决转变职责跑偏,精力发散等现象,回归党章要求,找准职责定位,防止问题反弹。

为确保三个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纪委还将对专项整治中自查自纠浮于表面,问题突出的,进行严肃问责,不断提升执纪监督问责工作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芜湖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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