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蚌埠市纪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将党规党纪的提醒、劝诫和惩处覆盖到全体党员,最大限度地正“歪树”、拔“烂树”、护“森林”。
1-11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人员198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849人次,占比43%;第二种形态806人次,占比41%;第三种形态175人次,占比9%;第四种形态154人次,占比8%。
市纪委始终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到执纪审查、调查谈话、审理报告,坚持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突出第一种形态运用,出台《关于践行“四种形态”加强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和警示约谈实施意见》,并作为今年全市“党风廉政一把手工程”予以推动落实,实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制度化。制定《蚌埠市鼓励改革创新激励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结合起来,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把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最大化地发挥容错纠错机制消除干部思想顾虑,鼓励干部积极作为的作用。
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以权谋私、贪污腐化、失职渎职等问题,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各类违纪问题,对涉嫌严重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今年先后对固镇县原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陈灵,市卫生局原副局长李杭建,市交通局原总工程师杨杰等县级干部严重违纪问题和固镇县粮食系统腐败窝案进行严肃查处。
把问责作为践行“四种形态”的重要抓手,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的,严肃追究责任。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公开通报、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倒逼责任落实,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坚决克服落实“四种形态”责任虚化空转现象。今年以来,对31起55名党员干部和9家单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全部通报曝光。(蚌埠市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