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立足抓早抓小 开展经常性提醒警示谈话

01-27 07:26   安徽纪检监察网  

2017年,池州市纪委把谈话提醒作为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抓手,积极开展谈话提醒活动,抓早抓小,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全年共对9名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54名市直单位、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了经常性提醒警示谈话。

加强制度建设,推动谈话规范化。健全“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在市管领导干部和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中开展经常性提醒警示谈话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谈话对象、谈话方式和内容、谈话程序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实行笔录式谈话,做到约谈过程全记录、约谈内容文字留痕。

坚持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开展谈话。每次谈话前,由相关室收集汇总谈话对象所在地方或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谈话方式,提高谈话的针对性和约束力。对没有发现问题的,对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情况进行提醒谈话;对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对其进行约谈。

重视结果运用,突出谈话的实效性。提醒谈话对象要在年底前向市纪委提交谈话要求落实情况报告;警示谈话对象要在15天内向市纪委报送问题整改措施,并在3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谈话提醒相关材料归入干部廉政档案,既作为干部个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以及所在单位或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还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参考依据。(池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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