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纪环节20项内容一张'明白纸'为我们开展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提供了非常好的参考,我们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肥东县纪委一名工作人员拿到“明白纸”时深有感触的说道。
自监察委成立以来,肥东县不断规范业务流程、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强化案件督查督办,努力探索执纪执法的无缝对接,进一步提升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水平。
规范业务流程。及时将《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暂行办法》《审查措施使用规范》《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常用文书》征求意见稿印发给各纪检监察室,要求边学习边参照执行边实践完善,全要素试用12项调查措施。经过近2个月的实践,共征求意见5条。
严格请示报告。为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印制《需要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和纪委主要领导审批或向其报告的执纪环节20项内容》明白纸,将审批或报告的内容细化分解,标注重点内容,方便工作查阅参考,发放至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目前,共发放明白纸100余份。
强化督查督办。建立蓝色、黄色、红色案件督办单制度,对立案后超过1个月、2个月、3个月未结案的单位分别由案管室书面提醒办案单位、县纪委监委主管常委(委员)约谈办案部门负责人或办案单位纪检负责人、县纪委分管副书记约谈办案部门负责人或办案单位纪检负责人。超期办案未结案的,由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约谈相关单位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目前,共发出红色督办单1份、蓝色督办单5份、黄色督办单3份。(合肥市纪委监委)



